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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蓝帽子警员
释义

又称为蓝帽子机动部队

这是香港警队中配备精良,训练有素,能够及时处理平息骚乱事件的一支纪律部队。其主要任务是防暴,故称为“防暴队”,它成立于1958年,初名为“警察分遣队伍”,70年代初改称“警察机动部队”,因这支部队的制服改戴蓝色软帽,所以又有“蓝帽子部队”之称。

这支部队装备有催泪弹发射器、雷明登散弹枪、AR-15半自动步枪以及左轮手枪、警棍、藤牌、塑胶手握盾和录音机、相机等。还拥有14辆“沙利臣装甲车,以便于指挥官开赴无法控制的现场进行观察和部署或输送机动部队到危险场合镇压暴徒。机动部队共分6个大队,每个大队共有170人,由一名警司负责指挥。每个大队下分4个小队,每个小队41人,由两名警察负责指挥。每个小队由4个横排组成,每个横排有8人,第一人为警长,余为一般警员。4个横排担负不同职责,第一排(最前排)称为“拘捕分队”,专门负责拘捕暴徒;第二排称为“烟分队”,专门负责发射催泪弹;第三排称为“木弹分队专门负责发射木弹;第四排(最后一排)称为“雷明登猎枪--AR-15步枪分队”,专门负责发射雷明登或AR-15。两名指挥官通常站在第三四排中间。机动部队6个大队,有两个留在粉岭机动部队训练营受训,其余四个大队,一个驻守港岛总区,两个驻守九龙总区,另一个驻守新界总区。机动部队除防暴外,还赋予救灾抢险、对付突发骚乱事件和训练警员等任务。

机动部队在粉岭设有专门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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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22: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