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来宾扶贫办 |
释义 | 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扶贫开发计划。 2、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定全市扶贫开发的规划和计划。 3、负责提出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后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协调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市扶贫状况的监测和统计。 5、协调、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机关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区内外扶贫协作工作。 6、组织全市特困人口的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小额信贷扶贫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以工代赈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7、负责本级扶贫开发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 8、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9、负责全市扶贫基金会的对外交流、接受资助等事项的管理。 10、负责对全市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11、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综合科、项目管理科、社会扶贫科。 领导分工李丽华:主任,高级政工师,主持全面工作。 吴政拣:党组书记、副主任,高级经济师,主持党组工作,分管项目工作。 覃爱宣:副主任,高级经济师,分管社会扶贫、老区工作。 兰 夏:纪检组长,政工师,分管纪检、综合科工作。 地址单位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 市行政中心西面后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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