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开放性脊髓损伤 |
释义 | 疾病名称开放性脊髓损伤 疾病概述直接或间接暴力作用于脊柱和脊髓均可造成脊髓损伤。脊髓损伤的发病学统计各国均没有精确的数字,一般估计为20~60/100万人/年。脊髓损伤是一种致残率大、后果严重的损伤,多见于青壮年,占全身损伤的0.2%-0.5%。脊髓损伤多伴发于脊柱外伤与骨折,在脊柱骨折患者中,伴发脊髓损伤的约占20%。脊髓损伤多发生于颈椎下部及胸腰段脊柱,这与脊柱骨折的好发部位是一致的。 脊髓损伤可分为原发性脊髓损伤与继发性脊髓损伤。前者是指外力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脊髓所造成的损伤。后者是指外力所造成的脊髓水肿、椎管内小血管出血形成血肿、压缩性骨折以及破碎的椎间盘组织等形成脊髓压迫所造成的脊髓的进一步损害。实验研究证明,原发性脊髓损伤常常是局部的、不完全性的,而损伤后在局部有大量儿茶酚胺类神经递质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的释放和蓄积,使脊髓局部微血管痉挛、缺血,血管通透性增加,小静脉破裂,产生继发性出血性坏死。这种脊髓损伤后脊髓中心部分大面积出血性坏死的自毁现象简称为出血性坏死,是脊髓损伤后继发的重要病理过程。 疾病分类普通外科 疾病描述开放性脊髓损伤多见于战时,如火器(枪弹、弹片)或刃器伤所致。 疾病病因火器(枪弹、弹片)或刃器伤所致。 诊断检查1.病史 开放性脊髓损伤多见于战时,如火器(枪弹、弹片)或刃器伤所致。由于有伤道存在,诊断较容易。应仔细了解致伤物的动能量、性质、射入部位、射入角度、伤道走行方向和深度,有无出口;以便及时发现身体其他部位的损伤,尤其是胸、腹脏器损伤。 2.全身检查 应注意有无休克。开放性脊柱脊髓火器伤易合并颈、胸、腹的大血管或内脏伤,应及早发现,予以抗休克及相应处理。 3.局部检查 应注意局部创口有无脑脊液或脊髓组织流出。刃器断入创口内时应注意其位置,无手术条件时不可随意拔出。 4.神经系统检查。 5.脊柱X线平片检查 同闭合性脊髓损伤。 6.CT及MRI扫描 同闭合性脊髓损伤者,晚期伤员应行CT扫描及MRI扫描。 治疗方案早期彻底清创,是降低死亡率和减少并发症的关键性措施。在战时,应将专科手术队尽量前伸,或使用一切交通工具尽快将伤员后送。 1.清创 (1)彻底清创,对预防伤道感染、骨髓炎、脑脊液漏、硬脊膜外脓肿、脊髓和颅内感染有重要作用。 (2)清创范围应包括软组织、脊柱碎骨片和损伤的硬脊膜。在穿透伤中应清除硬脊膜内的凝血块、碎骨片及较大的(直径3mm以上)金属异物,并彻底止血。手术野以外的金属异物,不必勉强寻找。 (3)手术中若硬脊膜未破,应根据脊髓有无肿胀或出血,除需要切开减压外,不应切开硬脊膜。对硬脊膜的裂口,修整后应予缝合,如有缺损,可用腰背筋膜修补。椎管与胸、腹腔相通的瘘口也应闭合,以免形成脑脊液漏,如瘘口较大不能直接缝合时,则可取一块肌肉瓣覆盖,然后缝合。 (4)时机:①应争取在48~72h内行早期清创术。不仅有利于脊髓功能的早期恢复,而且也可促使创口愈合;②对伤后时间较长已有明显化脓感染的创口,则应先控制感染后再予清创;③有休克、呼吸和循环功能不全、急性肾功能衰竭者,应先予处理,待稳定后再手术。 2.早期椎板切除减压术 目的:①解除因碎骨片、凝血块及异物对脊髓、马尾或神经根的压迫;②清创并缝合创口,争取创口得到一期愈合;③探查了解神经组织损伤的程度与范围,为脊髓功能的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3.术后处理及护理 。 4.康复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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