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组建九江市建设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规划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建设规划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建筑业及城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 (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主管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审批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管理全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城市综合开发。 (五)主管全市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六)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七)制订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归口管理全市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九)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内设11个职能科(局)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接待、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各类建设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全市全面实施;负责全市建设规划系统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规划监管科 负责制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九江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并组织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和督察;负责组织市政工程的验线工作,管线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全市执业注册规划师的管理;负责入浔规划设计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建筑监管科(挂建设监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拟订全市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及全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五)城市建设管理科 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六)村镇建设规划科 制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镇、乡、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集的推广、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县(市、区、山)的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山)的规划审批工作。 (七)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科 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的编制。 (八)勘察设计科 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执业注册师的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拟订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落实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计划财务科 组织协调建设规划的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审批和报批全市建设规划系统与行业的技术引进规划、计划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计划,编制、报批年度建设规划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局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金的管理;负责建设规划行业统计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组织建设、人事管理、劳动保障、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指导协调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规划行业及局系统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规划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增挂市纪委派驻市建设规划局纪工委牌子。 三、联系电话: 四、领导分工: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许立仁 主持建设规划局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委书记 曹俊良 主持建设规划局党委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 张 宇 协助局长分管区域与城市规划、规划监管、村镇建设规划、世界自然遗产及风景名胜区管理、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老干部,协调规划局与规划设计院等方面的工作。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述 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风行风、机关效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电子政务及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方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郭 军 负责城市建设规划技术审查,负责规划设计院和建筑设计院等重大项目技术审查,协助局长分管勘查设计、建筑节能与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 伟 协助局长分管建筑业及市场监察、质量监察、安全、造价、监理、防震抗震、建筑设计院、收费所等方面的工作。 局党委委员、水务公司董事长、正县级 郑田田 分管城市供水方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小明 负责八里湖新区建设与管理,协助局长分管市政、园林等方面的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 川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法规建设、计划财务、局属建安企业、招投标监管、城市建设与管理、燃气、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建档案管理、信访、计生、招商等方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规划局局长 陈 智 分管规划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设计院工作。 局党委委员、市政公司经理 翟 健 分管市政公司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园林处主任 徐礼云 分管园林处全面工作。 局副调研员 鄢全勋 分管村建扶贫有关方面工作。 局副调研员 张相才 协助规划局局长分管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列席规划局班子会议。 局副调研员 赵宗明 协助规划局局长分管规划局业务工作,列席规划局班子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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