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
释义 | 200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原井冈山市与原宁冈县合并组建新的井冈山市,市址由风景区所在地茨坪搬迁至厦坪,两县市的法院也随之组建新的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井冈山市现辖5镇12乡126个行政村、852个村小组,另有井企集团、白石垦殖场和茨坪街办。管辖面积1297.5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17万。我院现有编制52个(其中行政编43个、工人编6个、书记员编3个)。现有在职在岗人员49人,尚缺编3人。在现有人员中,男41人,女8人。年龄45周岁以上的15人,35—45周岁的22人,35周岁以下的12人,分别占总数的30.6%、44.9%、24.5%。其中中共党员37人,占75.5%。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另有离退休人员8人,提前离岗退养人员8人。合并后,重新核定内设机构12个: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处。下设拿山(茨坪)、龙市两个派出法庭。院党组成员有7人,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政工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各一名。 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身处这片红土地上的人民法院和法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院现有党组班子成立于2002年初。成立时院党组便提出了“一二三四五”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发扬一种精神(井冈山精神)、围绕两个目标(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完成法院整体搬迁)、抓好三件大事(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落实四项措施(即推行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离制度,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好五种关系(即法院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与接待工作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严肃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五年多来,上述工作思路得到了全面落实,法院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得到增强和提升,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效杜绝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审结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审结期限大为缩短,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改善;法院的物质建设得到空前的发展,兴建了审判办公大楼,更新了办案车辆,建立了局域网,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各项改革措施和司法为民举措得到认真落实,法院的整体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加强了对外交流活动,与全国各地的许多法院建立了友好关系,井冈山市法院的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和市直先进单位,先后有六个部门和38人次受到上级法院及井冈山市委的表彰。 2005年5月,井冈山市法院从茨坪旅游区随城区整体搬迁到新城区办公,新的审判办公大楼位于井冈山市新城区八角楼路一号,大楼占地15亩,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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