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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释义

一、机构职能

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七)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规划和组织电子政务建设,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五)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八)负责市直国有改制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

(十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业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拟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管理会计档案和国有资产;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信访科:负责委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事项;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改制和改革中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稳定工作。

(三)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研究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负担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负责在电力设施周围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安全作业的许可;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负责《电力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的审批;负责供电营业初审;负责生产、经营或使用监控化学品初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初审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科学和技术改造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负责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核准或备案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产业政策科(对外经济合作科):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

(六)经济运行科: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提出生产调度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应急方案,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七)中小企业发展科(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办公室):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负责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融资担保服务科: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促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市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电力科: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负责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参与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协调我市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中软件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组织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拟订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电子政务工作;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承担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中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负责市财政性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查;协调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拟订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推进面向公共服务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信息产业的发展;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市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的工作。

(十三)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职业学校教育和职工培训等工作。

(十四)行业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市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生产调度和统计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申报和年检工作;按规定参与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农药的准入管理有关事项和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中医药产业专项安排意见;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参与相关技改投资项目审核工作。

(十五)县域经济科: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县域经济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域经济争先进位,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统筹协调、组织市直部门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中共荆州闹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荆编[2010]2号)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领导信息

王建国 主任、党组书记 主持经委全面工作。

罗云龙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协助王建国同志主持经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培训与职业学校工作、科技与信息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技与信息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 公 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及监测分析、安全生产、市治理 “三乱 ”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煤炭行业管理、电力协调、电力执法、市“三电”办及直属企业工作。分管经济运行科(煤炭科、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力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

陈运贵 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及经济目标考核工作;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政策法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县域经济科、中小企业科(乡镇企业科)。

苏 纲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和交通协调、对外经济合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10办、门前三包、支农、防汛及其它综合协调。分管综合协调与对外合作科(交通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欧钢虹 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委会。协助罗云龙同志抓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科技与信息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熊友胜 调研员 负责前卫担保公司重组及市乡镇企业物资设备服务公司的破产和职工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高 林 副调研员 协助张公同志抓经济运行科(煤炭科、市减负办)、电力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工作。

刘锦学 副调研员 协助苏纲同志抓综合协调与对外合作科、交通协调科、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工作。

四、直属机构

荆州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一)协助市经委完成工业企业改革和原改革中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协助市经委做好市直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协助市经委管理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协助市经委做好工业行业规划、行业经济运行、行业调研、分析与监测工作。

(五)协助市经委做好市直工业企业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承担原四个行业协会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根据《电力法》的要求,在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经委作为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成立了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市编委会下文《关于设立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的批复》(荆编[2005]33号),批准成立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为市经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目前,荆州市电力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人员由市经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和荆州供电公司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共同组成,专职从事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原单位承担。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电力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履行电力法律法规中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职责;对违反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办理和查处市辖区内的电力行政案件。

荆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

融资难、资金紧缺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荆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于2005年7月21日正式成立。设会长1名、常务理事25名(其中副会长17名)、秘书长1名。市经委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建国任会长,市经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熊友胜任常务副会长。

荆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是市政府积极搭建的四个平台之一,其宗旨是:促进会员相互沟通与交流,开展信用评级,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会员在融资、担保、投资方面提供渠道和便利服务。

主要职能:

一是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投资、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监督功能。加强对企业金融信用、经营信用、税务信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劳动等法律法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及时向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借款平台和担保公司反馈评价结果。

三是协调功能。与政府、融资平台、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及时向会员通报信息,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域外、国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联系,为会员单位开展合资合作提供帮助。

四是自律功能。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杜绝假冒伪劣、合同欺诈、偷逃税款、金融诈骗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引导中小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营造公平、公正的信用环境。

荆州工业学校

湖北省荆州工业学校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理兼备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古城南门外的“荆州大学城”内。学校始建于1985年,占地面积105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校园内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每间教室都配有29寸彩电和饮水设备。学生可以及时了解信息,还可以方便电化教学;每间寝室都配有程控电话,学生可以方便地与外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完备,校内餐饮、购物、医疗、电话超市等服务设施,实行校园“一卡通”式微机联网管理;学校文体设施一应俱全,有400米的标准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室、台球室、舞蹈室。学校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及浓郁的学习氛围,为有志青年读书治学提供了理想的场所。

湖北省荆州工业学校坚持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深化内部改革,专业设置以市场为导向,专业结构合理。学校实行普通中专、综合高中、普通大专(“3+2”分段制教育)、成人大专等多层次“立交桥式”办学模式。

建校以来,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目前,学校拥有一支德才兼备、集教学与科研于一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有专、兼职教师133人,其中高级讲师55人,讲师75人,“双师型”教师35人。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实验手段先进,有现代化的计算机中心、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有与教学相配套的各类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习工厂和实习基地,还有电子阅览室、报刊杂志阅览室及藏书达12.5万多册的图书馆。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3000人。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现已与广东、福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湖北等省市的一批大型集团公司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需关系,我校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近三年来,我校的毕业生安置就业率接近100%。

荆州市煤炭经营行业协会

荆州市煤炭经营行业协会成立于2007年5月10日,是经市经委、市民政局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煤炭协会由全市煤炭经营、加工、用煤单位和运输企业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经委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协会的宗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向市场流通,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合理愿望和要求,协调企业关系,扎扎实实为行业服务,发挥行业优势,推动行业发展。

协会的组织机构:名誉会长:市经委主任王建国、副主任张弓;会长:高基发;副会长:肖习刚、曹贤文、陈必金、程明刚;秘书长:高林。

协会的主要任务:发挥服务和自律功能,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和法令,实施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煤炭经营行业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引导会员企业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有关事宜,协助搞好行业管理;

(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沟通会员企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为会员企业提供经济信息、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促进会员企业与其他地区同行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交流,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

(四)对煤炭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帮助,总结评比和推广先进企业和优秀经营者的典型经验,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素质;

(五)维护本行业的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六)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订本行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规范行业行为,促进有序发展

(七)研究和探讨本行业在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煤炭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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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7 5: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