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荆州市教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规章制度。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三)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和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贷款和教育援助。 (四)主管全市的前教育、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负责高级中学以上学校的新建、撤并的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相关教育机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园)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 (五)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技术装备、信息技术教育和勤工俭学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调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市教育局直属大中专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评优表彰和教师的评特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来华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及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一)管理局直属单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和任免局直属单位的干部。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潘言成 党委书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荆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 主持党务工作 詹宇生 党委副书记、局长、荆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主持行政工作 周绪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主持党务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监察室 张妙斌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科室:基础教育科、教育科学院、电化教育馆 王 军 副局长、党委委员、荆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分管科室:教师管理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孙 文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别少波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科室:高等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 人教育科 涂圣权 荆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党委委员 分管科室:督导办公室、教育技术装备处、学校后勤管理处 向守刚 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分管科室:教育工会、离退休干部科、计财科 殷齐华 副调研员 协管科室:高等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 人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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