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释义 | 中心简介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招投标集中交易场所,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6月成立了金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为副县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全市推进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要求,2008年9月,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心总面积约为4300平方米,二楼为办事大厅和中心办公区,三楼为开标区,五楼为评标区。中心现已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开标室投影设备、电子监控系统、评标区信号屏蔽系统、语音变声询标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设施;在全省首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已逐步在全省推广;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专家随机抽取及语音通知系统、建设工程计算机远程评标的应用也走在了全省前列。 内设结构中心内部设综合科、交易服务科、工程建设科、政府采购科。 中心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逐步将以下七大项(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商业性开发项目;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项目;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会展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非生产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项目;利用公共职权或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项目以及其它可采用市场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公共资源公开交易。 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坚持“依法、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努力打造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阳光平台”。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新工商大楼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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