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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曹学闵
释义

人物简介

曹学闵(1709—1787)字孝如,号慕堂,汾阳县太平村人(今山西汾阳)。曹学闵13岁时,父即谢世。于清乾隆六年(1741)省乡试中举。乾隆十九年(1754)在京会试取为进士,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6年后授馆职。乾隆二十六年(1761) ,改河南道御史,又5年进为弄科给事中,次年转吏科掌事中。他专司纠察建言之职前后达8年之久,所上奏章,敷陈时事,都是关于政治得失、剔弊革新、有益于人民生产、生活的事宜。由此乾隆皇帝很赏识他的政见,对他所陈意见,屡批答可。曾因京城附近久旱,灾重农荒,上书请清理弄狱,缓决人犯,减等发落,以重人命。乾隆帝准奏,并即日如见。乾隆三十六年(1771)提升鸿胪寺少卿。

乾隆四十三年(1778)因条陈选拔人才事宜,不合部议而降职。乾隆四十五年(1780)复补鸿胪寺少卿,乾隆四十七年(1782)以奏对切实,提升内阁侍读学士。

曹学闵在朝任职30年,两次担任篡修官,三次巡试,两充同考官,一贯质朴诚实,端品励行,为官清慎,为乾隆深知信任。他与人交往不轻易就诺,但一经答应定要履行。也颇好施财行善,在京曾修山右三忠祠、三晋会馆、杨椒山先祠、义园、永定门外掩骼会等,都是捐已薪俸,详细计划,亲身督理。平生酷爱山水,虽严寒盛暑也不惮跋涉之苦,往往乐而忘返。晚年讲求养性之道,性情更加沉默幽静。诗文多抒写性情,不事藻饰雕琢,翁覃溪称他的诗“体格在香山、放翁间”。

著有《紫云山房诗文稿》。与纪晓岚“交最契”。纪晓岚曾作《曹中丞逸事》、《曹慕堂宗丞家庆图》等诗文。

曹学闵与纪晓岚

曹学闵,字孝如,号慕堂,山西汾阳人。乾隆十九年进士,官至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丞。性恬淡,居官清慎,晚好性命之学。曹学闵与纪晓岚为同年,“ 交最契” 。纪晓岚在《醉钟馗图为曹慕堂同年题》中说:一梦荒唐事有无,吴生粉本几临摹。纷纷画手多新样,又道先生是酒徒。午日家家蒲酒香,终南进士亦壶觞。太平时节无妖疠, 任尔闲游到醉乡。曹学闵死时纪晓岚正在热河校理图书, 不得诀别,甚为遗憾,对朱硅所作墓志铭和钱大昕所作神道碑之遗漏,愿作补缀,故作《曹中丞逸事》 , 称赞曹学闵说:“天性恬淡,超然于声利之外,似不甚预人事者。又和平静穆,言讷讷如不出。而此二事,乃见义必为如此,贤者固不测哉!余十六七岁入名场,三十通籍,仕宦四十余年,阅事非一,阅人亦非一, 求如慕堂之古谊, 指不数数屈也。 ” 所谓二事, 一是乾隆二十六年纪晓岚与曹学闵同在翰林时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馆中同事有八九人因争名而相互倾轧, 闹得不可开交, 掌院因此要告到乾隆那里去。 纪晓岚自己也陷于其中, 不能自白, 惟有叹息而已。而曹学闵则拍案而起, 邀请大家同去见掌院说: “如掌院以为确有其事, 则将诸人革职也合情理。 那么意见从何而来? 如弹章一上, 总需有证据才能评判是非, 请先告姓名。 ” 掌院考虑一番, 终于没有上奏, 涉及者也最终没有受处分。 另一则是处理同年陈裕斋家事: 同年陈裕斋四十多岁还没有儿子, 很想纳妾, 却因妻子阻挠而不能如愿。 曹学闵便约同年捐资买一女子送到陈裕斋家中, 最终使陈裕斋获得一子。 陈裕斋夫妇去世后, 他的女婿想霸占他的家资, 使陈裕斋所纳妾母子不能保旦夕。 听者皆扼腕叹息, 却爱莫能助, 曹学闵又再邀同年数人前往, 将其女婿驱逐, 使陈裕斋遗孀母子得以平安度日。 当时人都说曹学闵多事, 而曹学闵并不介意。 讲完这个故事, 纪晓岚颇为感慨地说: “嗟乎! 朋友以异姓列五伦, 所贵乎济缓急、 恤患难, 不以生死易心也。 平时酒食征逐, 声气攀援, 怡怡然亲若兄弟, 及身遇小利害, 乃引嫌避怨, 坐视其后人之阽危, 亦安贵此朋友耶? 慕堂此举, 余时有所牵制, 未能赴约, 然心恒愧焉。 论者乃以己不能为, 转非慕堂之能为, 抑亦慎矣。 ” 也就是说, 在纪晓岚看来, 朋友的道义就是济缓急、 恤患难, 不以生死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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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