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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江西省防震减灾“十一五”专项规划
释义

江西省防震减灾“十一五”专项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科技型、社会性和基础性的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江西省防震减灾规划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指导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审批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同时对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5〕3号)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06年­-2010年。

一、我省防震减灾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五”时期是江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处置了11·26九江地震突发事件,取得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1.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设区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断得到充实,职责更加明确,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技术系统和基础条件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五”期间,中央和省级投资在防震减灾“十五”重点项目建设中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进行了数字化地震台网、应急指挥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初步构建了我省防震减灾体系的基础技术平台,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基础薄弱的局面得到较大程度的改观。为2003年12月4日会昌4.2级地震、2004年1月26日德安-瑞昌4.1级地震和2005年11月26日九江-瑞昌5.7级地震快速、准确的定位、速报和震后趋势判断提供了技术保证。

3.监测预报水平有新的提高

全省地震台网监测精度、地震速报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前兆信息监测能力也有所提高。可监测ML 3.0级地震的区域占我省国土面积100%,其中列入全国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赣南地区和列入全国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南昌市已达到监测ML 2.5级地震的能力,地震速报时间由30分钟缩短为15分钟。监测台网运行良好,观测资料质量和地震趋势研究在全国地震系统评比中获得较好成绩。

4.法制体系不断完善

先后出台了《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江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队伍,进行了执法检查,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正逐渐步入法制化轨道。

5.震灾综合防御工作得到强化

全省部分市县地震部门被列入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赣南重点监视防御区部分县(区)开展了震害预测工作,在南昌市局部地区开展了小范围地震活断层探测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对3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了科学依据。

6.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制订或修订了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依据。2005年11月26日九江-瑞昌发生5.7级破坏性地震后,省市政府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成立了各级地震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建设、宣传、公安、武警、卫生、教育、通讯等有关部门根据预案职责分工,开展了灾区现场的震情监测和趋势判定、救灾物质调配和资金拨付、灾民安置、房屋安全鉴定、信息发布、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教学安置、通信保障等各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灾区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九江地震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

7.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全省各地依托地震台站、科普场馆建立了一批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面向学生、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南昌中心地震台,在“十五”期间共接待近百所中小学校学生十多万人次参观、学习。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有所增强,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所提高。

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在取得顺利进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在2005年11月26日九江地震灾害中得到了集中反映。这次地震造成我省12人死亡,重伤67人,轻伤536人,倒塌房屋200余间,6万多户房屋遭到结构性损坏,政府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医院工作用房、学校校舍等损坏严重,地震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18亿元。地震灾害真实反映出我省地震监测台网密度不高、监测能力不足、城市部分建筑工程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震灾风险高、农村建筑基本不设防、社会公众对突发地震灾害的防范意识与避险自救能力薄弱的问题。此外,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市县工作机构不健全、抗震设防缺乏有效监管、地震应急预案不完备、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

(二)面临形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地震活动呈现活跃的态势。先后发生了1982年龙南5.0级地震、1987年寻乌5.5级、5.2级、5.0级地震。2003年以来,先后发生了会昌4.2级地震、寻乌3.5级地震、南昌3.2级地震、德安-瑞昌4.1级地震,尤其是九江-瑞昌5.7级地震,给我省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据研究,2006年—2020年,我国大陆可能发生10次左右7级以上地震,甚至有发生8级左右特大地震的危险;大陆东部地区可能发生多次6级地震;我省存在发生5-6级地震的危险。赣粤闽交界地区被国务院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年-2020年),南昌市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防御城市。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对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的迅速增加、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开展、和谐平安江西的构建,都迫切需要迅速提高我省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二、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实现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由局部的重点防御拓展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科学减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行科学决策,提高减灾实效;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和区域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三)规划目标

我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目标为: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实现三个“基本消除”,即基本消除地震监测薄弱地区,基本消除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的重点城市和重大工程,基本消除没有地震应急准备的地区,使我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或接近全国中等水平。具体目标:

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ML2.5级地震监控能力将覆盖全省,南昌、九江、赣州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1.5级;全省地震前兆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局部地区的强震观测监控能力得到加强;对地市台网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建设畅通的地震信息发布系统。地震速报时间力争缩短到10分钟;努力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重大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城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普遍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农村民居基本采取抗震措施;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组建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发展一定规模的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民在震后24小时内能够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和医疗救助。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制订全省地震监测方案,优化台网布局。加密测震台网,开展深井观测试验。增设重点区域的前兆观测项目,在赣北布设强震观测网络,建立流动监测系统。新建全省地震台网中心,对重点区域台网中心进行功能完善,逐步实现资料数据共享。在全省形成比较完善的地震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加强地震预报研究与实践。努力开展数字地震学、3S等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探索,研究本地区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和具有动力学含义的地震前兆动态图象演化过程,构建地震及各类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处理模型,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撑平台,形成具有一定物理基础的适合本地区的分析预报会商系统。

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二)扎实推进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

强化城市地震安全工作,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必须依据地震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Ⅵ度以下地区的一般建设工程,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鼓励采取适当的抗震设防措施。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实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程,对重点城市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工作;加强地震安全信息集成与开发,推进地震基础信息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水平;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建立城市地震安全数据库系统,对未进行抗震设防的建筑物,采取必要抗震加固措施,逐步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设防能力。

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完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民居抗震实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制订农村民居建设技术标准,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改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低下的现状,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确保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或城镇上游及位置重要的水库、存在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危险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要进行检查和抗震性能鉴定,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加固。

(三)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机制,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建立地震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备案和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实现破坏性地震速报后快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2小时内有组织地开展救援行动,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实施破坏性地震及相关灾害的救援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组建地震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落实地震应急及救灾物资、装备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救灾保障能力。重点城市要将市区应急疏散通道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的内容,并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难救生设施。

(四)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网络。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争取每个设区市都要建有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其每个乡镇要设有地震科普宣传员。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抗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因地制宜地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教育普及率。

四、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防震减灾发展的重要阶段。为了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需实施“江西省地震安全基础工程”项目,进一步夯实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基础,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升我省防震减灾能力。“江西省地震安全基础工程”项目包含四个分项目:

(一)地震台网加密及台网中心建设工程

新建20个左右的数字测震台,并建设若干个深井综合观测站;新建部分前兆台项;在赣北地区建设强震台网;建设流动观测系统;对重点区域台网及台网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设若干个GPS基准站和1个数据处理中心;建立用于地震监测预报实践的新型观测与处理系统;建立具有一定物理基础的适合本地区的分析预报会商系统。

在南昌新建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江西省地震台网中心,作为全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的核心和枢纽,承担全省地震数据汇集、存储、分析处理、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等任务。

(二)重点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程

开展南昌市的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探测查明穿越南昌市城区的黎川——南昌断裂、宜丰——景德镇断裂、赣江中支断裂和通过南昌市郊区的靖安——九江断裂的断层活动性、活断层空间分布位置和相关参数,鉴定主要断层的活动程度及其与地震的关系,确定其中具有发生直下型破坏性地震能力的地震活动断层;评价地震活动断层的潜在地震危险性和地震危害性;建立南昌市主要活动断层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活动断层地震危险性分析、近断层强地面运动计算、抗震设防、应急救灾以及危害性对策咨询,提出城市活动断层危害的防范对策。为政府合理地进行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南昌防震减灾科普救援基地

充分利用南昌中心地震台的优越条件和良好基础,建设科技含量高、功能较齐全的地震科普教育和技能训练场所,同时结合台站观测技术和设施的现代化改造,使其成为集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救助技能培训、现代化地震专业观测功能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基地,满足形象生动地开展地震科普教育、进行实用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训练的社会需要,进一步发挥地震台站的社会效益。

(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对赣南、赣北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进行分区域普查,综合评价各种类型农居的抗震能力,获取示范区确定和抗震实用化技术开发的基础资料。进行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对现有农村民居采取抗震加固技术措施;编制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规程及建造、加固图集。

对示范村地震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开展抗震实用技术试点。编写浅显易懂的农居抗震技术教材,开展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建设省级地震安全农村民居技术信息网,以及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修订《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健全我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建立有效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体制,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改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方式。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明确管理职能,推进防震减灾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市县地震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为实现我省防震减灾由局部的重点防御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战略转变提供各级组织保障。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事权范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企业投入和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努力达到全国中等投入水平。

(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地震监测、预防、救灾技术和地震预报理论的研究。改善地震科学研究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地震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加强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交流,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推进地震科技进步。

(五)建立人才强业机制

立足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遵循“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注重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机制,营造和谐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市县防震减灾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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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