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建水纳楼司署 |
释义 | 建水纳楼司署俗称建水纳楼土司衙门,位于建水县城南约50公里的坡头乡彝族聚集村——回新村,为古代赫赫有名的西南三大彝族土司之一的纳楼茶甸副长官司所在地,简称纳楼司署。是云南保存较好的土司治所。 纳楼土司历史悠久,早在唐宋之际的后晋天福元年(936),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借助东爨三十七部兵力,推翻杨干贞政权,建立大理国时,纳楼部就是三十七部之一。元代为纳楼茶甸千户,后分为两个千户,隶临安元江等处宣慰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平定云南,纳楼茶甸土官普少缴历代印符归顺,明朝廷授其为纳楼茶甸世袭长官副长官。纳楼司境域辽阔、实力雄厚,为临安府九土司之首。曾经是一个地跨红河两岸,南部直与安南(交趾)接壤,在边疆地区声威显赫、不可一世的封建领主“小朝廷”。司署曾悬有两副对联,其一是:“九重锡命传金碧;五马开基自汉唐。”另一副对联是:“承国恩化洽三江茶甸;奉圣谕钦赐八里纳楼。” 土司署原设于府城南40余公里的官厅(今建水县官厅镇),建有土城,高丈余,立三门。土司署拥有武装和监狱,对土民(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现存清代“临安府纳楼茶甸世袭长官司普关防”一枚,为铜质长方形印,印文为篆字。 现存回新村的纳楼司署,建于清末,气势雄伟,保存较完好。是纳楼茶甸彝族土司后裔普氏土舍的衙门之一。普氏于明洪武年间受封为副长官司,世袭至清代。光绪九年(1883年),其故,土司内部争权,临安知府报经云贵总督批准,将纳楼土司管辖的地方分给其4个儿子继承,称4土舍,民国初年改为土知州。民国2年(1913)曾授以“临安县纳楼乐善永顺二里及江外三猛地方土司印”一枚,二年后,因新改的县名与浙江的临安县重名,仍改称旧名,另授予“建水县纳楼乐善永顺二里及江外三猛地方兼理崇道安正二里土知州”衙。 回新村的纳楼司署为长舍普国泰的宅邸,居回新村最高点,占地2895平方米,以大门、前厅、正厅、后院为中轴线,由南往北一字排列,厢房、耳房、书斋、客堂左右对称,形成三进四合院落,共有大小房舍70余间。大门坊式,三楹,檐角飞翘,大门上悬挂有“纳楼司署”匾额,门前有长10余米,高6米的大照壁,四周有砖、土混砌的护墙两道,内有演兵场,四角各有石砌的二层三层碉堡,气象森严。进大门, 前院是办公处所,正厅为公署大堂,后院楼房为住宅。 整座建筑布局严谨,层层递进,是彝汉文化结合的典型代表。1991年6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建水考察组的著名古建筑和文物专家郑孝燮、孙轶青、罗哲文、丹彤等专程赴回新村考察,对这座“反映土司制度,保存完整,国内罕见的土司衙门”赞不绝口,给予高度评价。罗哲文还赋诗一首:“纳楼司署踞高岗,俯览红河长又长。封建而今随逝水,但留形胜状南疆。” 1993年,回新纳楼司署被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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