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程序 |
释义 | 基本程序工业程序项目、民用建筑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各有其特点,但其从招标开始至确定合同价的基本工作程序是类似的。 1.业主方自行编制,或委托顾问工程师编制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他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的依据。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和报价文件。 3.设计评审。 4.合同洽谈,包括确定合同价。 在国际上,民用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多数采用项目功能描述的方式,而不采用项目构造描述的方式,因为项目构造描述的招标依据是设计文件,而工程总承包招标是业主方还不可能提供具体的设计文件。 工作程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如下(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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