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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沧州市档案局
释义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3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沧政字〔2009〕102号),设立沧州市档案局(沧州市档案馆),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市政府管理。

简介

沧州市档案局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局馆合一的体制。其工作任务是:负责接收、征集市直单位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开展档案寄存业务;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纂已工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一、职责调整

增加承担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和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利用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对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行行政执法监督。

(二)承担保守机密、档案资料安全的责任。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沧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沧州建国前旧政权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三)利用档案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档案查阅、咨询;承担应向社会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资源建设;负责市直机关档案系统化管理和接收;负责撤并单位的档案处置和接收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档案征集。

(五)统一管理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和港澳台交流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档案鉴定、档案开放和目录公布。

(六)负责市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与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

(七)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八)依照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制定配套技术规范,组织档案科技和学术交流,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沧州市档案局(沧州市档案馆)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宏观情况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政务督办、会议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党群、计生等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和统计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

负责对县(市、区)各级各类档案馆馆库建设、档案接收、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开放等业务事项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乡(镇)、农村档案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依法编制全市档案接收中长期工作规划,检查、督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负责对市直机关各部门档案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直各专业主管部门抓好本系统档案工作;负责对市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检查与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档案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三)政策法规科

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全市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工作,协调和处理与其它执法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负责档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能监督检查;倡导家庭建档工作;制定全市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档案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四)档案管理科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整理、鉴定、统计及开放、利用工作;负责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并对外公布;负责档案库房的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接收应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并建立完善的交接手续;负责政府信息的接收、整理和公开查阅。

(五)收集开发科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编研、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接收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及进馆档案的质量检查;收集市级各项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和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档案;负责档案史料编纂、研究等开发工作;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合作,定期组织优秀编研、开发、利用成果评审;负责全市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面向社会开展档案展示活动;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六)科技科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为本馆档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本馆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加强特殊档案载体保管;负责档案科研立项工作,并负责全市档案科研成果的鉴定、推荐和评审;负责本馆计算机管理档案系统维护工作;负责上网档案信息的审核、报批及档案资料上网工作的具体技术操作;指导档案学会工作。

人员编制

沧州市档案馆(局)现有6个科(室),在职干部35人,局级领导干部4人。馆内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研究馆员1名、副研究馆员1l名、馆员2名、助理馆员2名。

基础建设

馆藏丰富、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突出

沧州市档案局现有馆藏档案293个全宗,9万余卷。按档案的成分和载体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声像档案等。按档案年代分:(一)历史档案。主要是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宣统年间的诰封、画徽录、地契、大清律等,数量虽少,但极为珍贵;(二)、旧政权档案。主要内容是建国前国民党、日伪时期军、警、宪、特的审查材料、委任状等.这些档案从另一个侧面记录了我市的历史情况;(三)、革命历史档案。主要内容为解放前夕我党领导人民进行解放沧州、建立民主政权、土地改革、肃清敌特顽匪、恢复生产、工商业调查等,真实地反映了我市人民革命斗争的光辉历程;(四)、现行档案。主要内容为建国后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在工业、农业生产及各项建设中的活动记录,全面地反映了我市各项工作的概貌。

实行科学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馆藏档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特别是2000年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后,我们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落实。按照“七防”六无.标准,坚持记录库房温、湿度,适时通风去湿,定期打扫卫生,投放药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等,档案装具和管理手段实现了现代化,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近年来,我局加大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购置10台微机,建立起内部局域网,现已并入政务网.馆藏档案90万条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实现了档案的微机化管理,提高了查询速度。我们在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同时,还开展了代查、代办、电、函咨询、上门服务等多种利用服务形式。通过编研出版档案资料、举办档案展览、开放档案、报刊、电视宣传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宣传档案信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为本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目的。

“两个中心”,服务成效显著

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新档案服务机制,我馆于2002年下半年在全省档案系统率先成立了“沧州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沧州市档案寄存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和建设,“两个中心”的发展已步入正轨。“现行文件中心”已接收市直单位1200余份正在执行的法规、办法、规定等文件,内容涉及纪检监察、劳动人事、工资保险、财政税收、医疗卫生、房屋水电、环境保护等,中心实行免费查阅,并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档案寄存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档案寄存业务,该中心对档案寄存范围、内容、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现已有多家企业及个人档案寄存到该中心,初步实现了档案管理的社会化。

此外,我馆还保存着2万余册的报刊、图书资料。多年来,为档案利用工作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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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7: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