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济南大学法学院自律会 |
释义 | 济南大学法学院自律会简介: 第一条 法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下,为实现学 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组织。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校纪校规为准绳,维护 校纪校规的严肃性。 (二)维护我院学生正当的权益和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 (三)协助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学生纪律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第三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决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省贯彻国家教 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高等学校学生行 为准则》,《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 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院主管部门处理。 (二)组织和支持与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以及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斗 争。 (三)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向全体同学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校纪校规和 文明新风 保障广大同学行使权利 督促同学履行义务,提高广大 同学的文明意识。 (四)定期向学院学生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主管部门对学生自律委员 会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五)定期向同学们通报我院学生违纪情况及各种违纪行为、投诉的处理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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