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选区于1988年大选时首次出现,但其实内阁资政李光耀在担任总理期间,早在1980年就提出设立集选区的建议。
李资政当年眼见年青一代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不太重视在国会里维持少数种族代表的重要性,而在1982年开始和以吴作栋总理为首的新一代领袖讨论解决方法。
他的原始构想是设立两人一组,其中一名候选人必须是少数种族的集选区,以确保国会中永远都会有少数种族当选为议员,从而保障少数族群的代表权。
集选区组成结构
# 竞选集选区议席的候选人必须以三人至六人组成一队。
# 每一个集选区必须至少有一名属于少数族群的候选人。
# 每一队之成员须属于同一政党,或同属独立人士。
不过,从上一届大选开始,集选区规模将缩小及将单议席选区的数目也增至最少12个。
集选区改革一览
三至六人集选区规定不变
缩小集选区规模,减少六人集选区数目
将有更多小规模集选区
集选区平均人数不应超过五人
本届(2011)大选,共有12个单选区和15个集选区,其中:四人集选区2个,五人集选区11个,六人集选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