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统计局工作职能:
(1)组织、协调本市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统计普查、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规划,并搜集、整理、提供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料信息;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协调本市管辖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统计工作。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代管国家统计局吉安企业调查队。
(3)对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对一些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和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4)统一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养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5)组织管理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6)承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做好上级业务部门布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科
3、农业科
4、工交科
5、社贸科
6、农调队
7、城调队
8、统计计算中心
9、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