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惠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规划和建立健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培训和维权工作;负责界定流动人口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和各行各业中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收集和分析市流动人口有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及建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有关信息。 (五)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费征缴,承租人的户口登记、居住证发放、计划生育,出租房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督促、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调查研究。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文秘、财务、党务、群团、信访、保密、保卫、计生和信息等工作。组织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会议文件,负责局重要发文的核稿,对主送本局的文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局机关收文、发文办理的登记、编号、传递和文件立卷归档管理、印章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局性的综合调研活动;组织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和信访工作,牵头承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和耗材采购、固定财产管理和维护等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团建设、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办公信息化、党务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办公楼内务卫生、安全保卫和水电管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协调管理科 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定和协调实施我市流动人口的发展规划、服务管理规定、教育培训计划、宣传报道和文化建设方案;负责界定流动人口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和组织协调各行各业开展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统计和分析市流动人口信息,定期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及工作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费征缴,承租人的户口登记、居住证发放、计划生育,出租房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受理流动人口的有关咨询和投诉,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维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县(区)和各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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