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石市文化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文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2003]93号)规定,市文化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黄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社会团体,与文化局合署办公,保留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牌子,加挂市文物管理局的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市场、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市场、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研究、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研究拟定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应用和成果推广。 (七)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八)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录像市场稽查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九)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姓 名: 曹树莹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介 绍: 曹树莹,男,1956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大冶人,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黄石市作家协会主席。曾先后担任黄石港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中共黄石港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石市文联主席、黄石市文化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黄石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 名: 潘 峰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介 绍: 潘 峰,女,1967年9月出生,汉族,河南镇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黄石市妇女联合会执委。曾先后担任黄石市文化局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印刷发行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黄石市文体局政工科长。现任黄石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 官东平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介 绍: 官东平,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黄冈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全国中小型公共图书馆联合会副会长,湖北省特色图书馆联席会会长。曾先后担任黄石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黄石市图书馆馆长。现任黄石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 梅定祥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介 绍: 梅定祥,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红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科长,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现任黄石市文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 名: 熊安顺 职 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介 绍: 熊安顺,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大冶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先后担任湖南省桑植县人武部部长,黄石市下陆区人武部部长,黄石市铁山区人武部部长。现任黄石市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内设机构黄石市文化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组织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调研、机要保密及提案建议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系统内综合性重大活动及其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的联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产业科)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文化经济政策和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市级文化、新闻出版经营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负责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事业经费和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源建设,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参与全市文化事业项目经营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工作。 (三)社会文化与艺术科 制订、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普及;指导各项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协调、组织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综合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研究制订全市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图书馆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古籍文献保护工作,指导局直属社会文化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资格审查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艺术事业改革,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及艺术研究工作;协助做好艺术人才的引进、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和局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四)文物科(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抢救、调查、钻探、发掘、研究、宣传等各项规划和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按管理权限审批文物调查勘探事项,组织文物调查勘探并颁发竣工证明书;协同有关部门检查和处理文物失盗、破坏等案件;检查和处理文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文物展览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外文物交流等文物利用工作。 (五)出版版权管理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种类出版物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种类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管理全市公开和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等出版物的审批、审核、登记工作,组织对全市种类出版物的审核,查处违禁出版物。 宣传普及版权知识,培训版权业务人员,开展版权方面的法律咨询。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发生在本市的版权侵权案件。拟定本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查处非法出版物活动及新闻出版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印刷发行管理科 制订全市印刷发行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全市图书馆报刊市场和书刊印刷的技术、质量;负责审批图书、报刊、打印经营,报批开办印刷企业等工作;查处印刷环节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重要出版物的宣传、发行工作;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图书、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指导全市新华书店渠道的经营管理;规划发行网点,参与发行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七)文化市场管理科 依法管理全市文化(演出、娱乐、音像、电影、电脑网吧)、文物、出版物市场;调查研究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发展态势,拟定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宣传、执行有关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按管理权限审批进入市场的种类文化、文物、出版物经营活动;规范培育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物市场稽查,管理全市文艺演出市场。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城市影院建设和农村电影网点的合理布局。 (八)文联组联部(秘书科) 综合协调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工作,负责汇总文联各种信息材料;参与重要会议研讨、学术交流和文艺创作、评奖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艺家权益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社会团体登记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和承办市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各协会刊物管理。 (九)政工科(工会、团委) 研究制定文化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的总体方案,负责文化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系统党务、组织、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处理日常党务工作;制订并实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廉政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意见;提出文化单位干部人事安排的重大问题;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的交流、引进、招聘工作和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的管理;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出访人员的政审工作。 另按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其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范围内的监督。 2、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行政领导有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经审批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杭州西路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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