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区科技局 |
释义 | 黄山区科技局 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省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各项计划。 (二)研究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规定和措施;组织制定与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选择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组织力量进行攻关。 (三)合理使用和管理科技经费,负责中试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归口管理全区民营科技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五)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及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培训。 (六)管理全区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市场的行政执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七)管理全区科学技术成果,负责区级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推广、保密工作;管理全区专利工作,归口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科技人员有关的规定、办法,负责乡镇科技副职的指导并参与管理。 (九)负责科技统计和科技情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区级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新建或撤销;指导与协调全区各部门、各乡镇的科技兴农、科教兴企、科技兴区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王士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国动委科动办等工作。 吴新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宣传思想,党政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网站管理,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联系网络信息中心。 程堂海: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建,工会,帮扶乡镇,乡镇评议,项目库建设,统战,科技扶贫,科技研究基地,科技示范户管理,新农村建设,国家、省及市科技考核和区目标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等工作。联系地震办。 张秀清: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活动周,科技人才,安全生产和依法行政等工作。联系生产力促进中心。 下设机构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职责:以区政府国际互联网为主干网,统一协调和管理全区各计算机网络;承担区政府网络的更新、维护和宣传,承办各信息网络信息的下载、筛选和发送;以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区情区况及优惠政策介绍、招商引资、产品促销、旅游宣传、合作意向、人才需求、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招标等网上宣传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动态新闻发布工作;为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工业企业以及农民提供信息查询、网上广告等服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山区地震办公室职责:负责地震、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完成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以及本区地震宏观观测任务。 黄山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责:为全区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和改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人才培训服务;组织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建立技术依托;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合作渠道;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中小企业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对策,向政府提出建议;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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