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安市图书馆 |
释义 | 淮安市图书馆 - 基本概况淮安市图书馆设少儿图书馆、社区图书馆、辅导部、采编部、信息部、期刊部、流通部、技术部、电子阅览?室、办公室。2002年以来,图书馆全面升级改造,对原有设备、环境进行彻底更新换代,实行全开架文献借阅和现代化管理,并建立网站,开展了大量丰富多彩的网上服务项目。淮安市图书馆学会设在馆内,负责对所属县级图书馆与基层图书馆的业务辅导。淮安市图书馆努力服务于全市人民和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特色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军营,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通过指定“文明服务公约”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通过优化环境为读者创造良好的阅读氛围。自1985年迄今,图书馆始终保持着市、区两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1998年被文化部评定为二级图书馆。 淮安市图书馆 - 馆史略览1959年5月1日 淮阴市图书馆(地辖市馆)建成开放,馆舍为5间平房,藏书近20000册,编制4人,首任馆长周鉴铭; 1962年4月 兴建689平方米图书楼一座(环城西路44号); 1964年11月 更名为“清江市图书馆”; 1968年 “清江市图书馆”与“清江市博物馆”、“清江市文化馆”并为“清江市毛泽东思想宣传馆”; 1974年 恢复“清江市图书馆” 1983年3月 地市合并后更名为“淮阴市图书馆”(省辖市馆); 1983年5月 兴建1260平方米图书楼(人民南路102号); 1984年 在市1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中开展“创建文明图书馆评比活动”,该活动得到省厅的肯定,并向全省各市县文化局、图书馆转发活动经验材料; 1985年 由省厅推荐,参加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交流; 1987年 市政府拨专款4.5万元用于购置《四库全书》; 1992年 旅台淮安籍同胞李崇年先生遗孀葛宗蕙女士秉承李先生遗愿,捐赠25万美元兴建“李崇年图书馆”,该馆于1992年12月奠基,1993年10建成,面积1800m2; 1997年 添置1台服务器、5台电脑终端、1台486电脑,利用深圳图书馆的ILAS系统在图书流通、编目、期刊、信息工作中实现计算机管理; 2000年5月 成立“淮阴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2001年3月 “淮阴市图书馆”更名为“淮安市图书馆”; 2001年11月 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江苏省公共图书馆计算机业务知识竞赛”,成绩为全省第五、苏北第一,荣获三等奖; 2002年6月 与淮安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合作,建成东院社区分馆; 2002年10月 建成“谢冰岩赠书陈列室”,将淮安籍著名书法家谢冰岩先生捐赠的千册图书专室陈列; 2003年11月 在富丽房地产公司支持下,建成富春社区分馆。 淮安市图书馆 - 开放时间总馆、少儿馆 夏季 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8∶00 冬季 8∶15--11∶30 14∶00--17∶30 富春馆 夏季 14∶00--18∶30 冬季 14∶00--18∶30 淮安市图书馆全年向广大读者开放,每周三下午闭馆学习不开放! 淮安市图书馆 - 证件办理办证对象与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持身份证原件;少儿读者,凭户口簿原件申办淮安市图书馆借阅证。二、补证退证 1、挂失、补证 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时,持借阅证的读者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 挂失期为7天,到期后如继续借阅,需交工本费10元补办借阅证;如退证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押金)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退证 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需携带借阅证、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证时间(星期三下午闭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总馆一楼大厅(北京北路91号 83643249) 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星期六、星期天,总馆二楼阅览室工作日期间正常办理;少儿馆(人民南路102号 83941595 )、富春花园分馆(83535532)、益兴名流分馆工作日期间正常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证,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 2、每人凭身份证仅限办理一张借阅证; 借书证在所有服务点都可借书,还书仅限该书借出点; 3、借阅期限为30天,如逾期每天每册书刊需交纳1角钱逾期费;图书、期刊丢失、污损按赔偿制度赔偿。 淮安市图书馆 - 借阅须知?(一)报刊阅览须知 1、凭本人借阅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阅览开架报刊资料,每次限取两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后放回原处; 3、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办理复制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制,复制后请立即归还;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二)图书外借须知 1、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淮安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一个月; 2、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3、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预约手续(包括网上预约;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三)军人读者借阅制度 淮阴市图书馆为方便军人读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军人读者办理流通部门的外借证时,经办人员应给予优先办理;军人读者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可以免交罚款; 2、军人读者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工作人员应提供便利,允许他们直接进入书库查找;工作人员在接待军人读者时,应给予必要的书目推荐和查阅指导; 3、工作人员应研究新时期军人读者特点,了解他们的阅读需求,认真做好军人读者阅读成果的收集。 淮安市图书馆 - 续借预约淮安市图书馆图书续借: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淮安市图书馆图书续借预约服?务系统自行办理续借。每册图书可连续续借。续借期为各种类型证件的图书借阅期,即从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算起。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淮安市图书馆图书预约: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淮安市图书馆图书续借预约服务系统自行办理续借。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如果一本已外借的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如果所预约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淮安市图书馆 - 淮图荣誉2002年被省文化厅授予“江苏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2年“庆国庆、兴淮安”专题书展获省文化厅颁发的“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第二届优秀服务成果二等奖”; 2002年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系列活动获省文化厅颁发的“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第二届优秀服务成果三等奖”; 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03年少儿部被文化厅授予“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3年被清河区委、区政府授予2001-2002年度清河区文明单位称号; 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03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2年“创四城”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单位; 2003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2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3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3年“创四城”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授予2003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2004年被市文化局工会评为先进工会; 2004年图书馆网站在“2003年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网站设计竞赛”中获“美工设计奖”; 2004年在2003年度全省红领巾读书征文活动中荣获“组织奖”; 2005年在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利用知识大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 2006年在2005年度全省红领巾读书征文活动中荣获“组织奖”; 2006年被省文化厅授予“江苏省文明图书馆”;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二届淮安市科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淮安市图书馆 - 地理位置?淮安市图书馆? 总馆地址:北京北路91号 邮政编码:223001 换乘公交:6路、8路、12路、26路、28路、32路 (北京新村站或工学院站下) 22路 (劳动局站下,沿北京北路向南行至500米)淮安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少图地址:人民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223002 换乘公交:2路、7路(少儿图书馆站下) 1路、6路、8路、11路、22路、23路、28路 (环城路站或清浦中学站下,沿环城西路往西) 淮安市图书馆富春花园小区分馆 分馆地址:富春社区活动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223002 换乘公交:16路、26路、28路、38路(富春花园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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