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
释义 | 概况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成立于2001年12月22日,在湖南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水利部、湖南省水利厅的直接指导下,主要负责电气化县、农(城)网建设与改造、小水电代燃料、无电乡等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2、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能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 3、参与拟定全省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4、参与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查、核准或审批。负责全省各类水电站工程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5、负责全省各类水电站工程验收工作。 6、承担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无电地区光明工程等项目的有关工作。 7、参与所属地方电网及其供电营业区的监督管理。参与协调全省地方电网的体制改革及改造等有关工作。 8、负责全省水能利用工程的统计工作。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职务 姓名 局长 刘启华 副局长 何同国 副局长 龚 彦 主任工程师 詹庆丰
内设机构综合处 水能资源处 农村水电处 农村电气化处 小水电代燃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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