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 |
释义 | 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 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旨是向读者介绍西方著名社会学家的代表作,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构成了社会学发展的主要过程,体现了社会学发展的基本面貌。所以本书主要选择社会学理论方面的著作加以介绍,本书以著作的代表性程度为主,而不以人头为主来确定入选书目。例:哈贝马斯就有《认识与人类旨趣》、《沟通行动论》、《事实与规范之间》三篇入选。本书还为这些经典作品提供了提要撰稿。 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 本书目录 导论 一 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1895年) 二 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1893年) 三 韦伯:《经济与社会》(1921~1922年) 四 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1902年) 五 舒茨:《社会世界的现象学》(1932年) 六 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1934年) 七 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年) 八 霍克海默:《批判理论》(1968年) 九 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1941年) 十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年) 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 文章节选 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现象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中的普遍现象。人们通常将社会现象一词用来表示社会中所发生的一切现象,按照这种说法,所有关于人类的事情,都可以称得上是“社会现象”。这样,把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就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大杂烩,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意义。其实,在社会中存在着一种确定的团体现象,这就是“社会现象”,它们具有特别的性质。它们是存在于人们身体以外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同时通过一种强制力,施以每个个人。这些现象不同于有机体的现象,后者是通过某些形态和动作表现而存在的;它们也不同于心理的现象,心理现象只存在于个人意识之中和通过个人意识表现出来。总而言之,这种现象具有一种新的性质,只有用“社会的”一词可以表明这种性质和它的含义。另一方面,“社会的”一词只有用来表示一种综合的现象,一种与已经形成的个体现象相脱离的现象,才有确定的意义。这样的现象,是社会学专有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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