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蓝党案 |
释义 | 影响概述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商嵩告发胡惟庸南通倭寇北接旧元,意欲谋反。朱元璋命羽林军将胡抓捕,审问得实,磔于市,牵连被杀达3万人。洪武二十三年 (1390),有人告发李善长交通胡惟庸情状,朱元璋又将当时已经77岁的李善长赐死,并诛杀其家。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靖宁侯叶升因牵连于此案亦被杀。 洪武二十六年(1393)正月,又兴蓝玉案。蓝玉以谋逆罪被杀,连坐被诛杀者达15万人。 有人认为蓝玉案与燕王朱棣有着关联。蓝玉是太子妃舅父,因极力维护太子朱标的储君地位 ,与早已觊觎皇位的燕王交恶。燕王为窃取储君之位,伺机在太祖面前挑唆,致使朱元璋在猜疑的心态下制造了蓝玉党案。 影响胡蓝案使得大明的开国功臣被屠戮殆尽。胡惟庸案是对“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古训的最佳注脚。 朱元璋把开国功臣几乎都杀光了,各级官吏人人自危,当时的京官每天早上入朝之前,总要与妻儿诀别,交代后事,傍晚回家时便合家欢庆,因为他们又多活了一天。 “蓝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继续。“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开平王常遇春之内弟。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出生入死,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十四年(1381年)封永昌侯。二十年任大将军,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告其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致死者达15000余人。 经胡惟庸、蓝玉两案,明朝开国勋臣被诛杀殆尽。洪武年间封侯的有50人左右,两案即除去30多人。在连续十几年的诛杀中,功臣宿将相继被诛。太子朱标看到大批功臣被诛,向朱元璋劝谏说:“陛下杀人太滥,恐怕会伤和气。”第二天,朱元璋为了讽喻太子,故意丢一根棘杖在地,要朱标把棘杖拿起来。朱标看着棘杖不肯下手。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拿,我替你把这些刺拔掉,然后再交给你,不是更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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