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贺源 |
释义 | 贺源(1850年-1907年),字芷村,清末武强县北代村人。出生于书香门第,其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博才多艺,家教甚严。贺源自幼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同治九年(1870年)中举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考取进士,人翰林院,光绪十五年授福建上杭知县,光绪二十六年因病告归乡里,光绪三十三年病卒于家。 贺源任职期间,尊老敬贤,细察民情。胜运里新官山赖为先时年101岁,老人每次进城他都亲自谒见,调查乡情。回龙林远生寿高百岁,五世同堂,建“升平人瑞”坊于乡,贺源亲笔为其题联。 贺源办案,谨慎严明。时有大孤滩一商船遭劫,杀死二人,头颅挂于船杆,他不到 10日即侦破此案,抓捕贼首陈光老正法。 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一月,白砂乡发生命案。袁叙卿之妻、子、媳(怀孕)及2个幼孙被杀,形成“五尸六命大案”。贺源亲I临现场反复查勘,获知叙卿买公田建房,本族以为不利祖祠风水,令其拆除而其不从命。袁林中等便利用叙卿曾与张族斗案之事,企图杀人焚屋,并嫁祸于张族。贺源排除种种假象和阻力,终将袁林中等抓获归案,并将首犯袁林中斩首示众。贺源严禁赌博,其任职10年,城内及四乡无人敢设场聚赌。按惯例,上杭城每10年为迎城隍出巡设赌场、唱大戏,谓之大当年。某岁神期将至,赌徒托县内巨绅再三请求赌场开禁,贺源终未应允。 光绪十九年,永定县发生水灾,省命临近三县知县前往会勘。贺源到永定县坎市乡后,见满街设赌,即令公差制止。赌者因其非本县知县而不服,贺源当即义正辞严地说:“我虽非本县知县,但来此办事便责无旁贷,顽抗者一样缉拿治罪。”众赌徒再不敢公开行赌,此事深得永定乡民好评。 贺源也很重视教育。他了解到上杭自光绪十一年(1885年)后,历经四科无人中举,便办起“翠英书院”,并亲题匾额,延聘学者任教,自己也常到书院授课,为上杭培育出许多人才。 光绪二十年,陈奎以优异成绩中解 光绪二十三年丘福又中举。自此,中举者连年不断。 贺源离职后,乡民在“翠英书院”设立贺公讲堂,上杭城内筑起贺公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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