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鹤山市盐务局 |
释义 | 广东省江门盐务局鹤山分局是鹤山市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广东江门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有关盐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 (四)负责审核和发放有关食盐许可证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实行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六)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组织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机构设置: 盐政法规股、专营部、财务部、人事股、经济开发部。 领导介绍: 陈伟强:市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 附注:广东省江门市盐业总公司鹤山分公司是广东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拥有盐产品批发、调拨权的企业。与市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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