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鹤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释义 | 鹤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广东省鹤山市市政府主管全市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人秘科、侨政科、经济科、宣传科及《鹤山乡讯》编辑部,员工共13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鹤山县政府编制中设侨务科,1952年撤销,1955年恢复,文革期间被砍掉,1968年成立“统侨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12月,名为统侨局,1978年5月,始名高鹤县侨务办公室,1993年称现名。设在沙坪镇新城路338号。与市外事办、侨联会合署办公,同时挂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和港澳同胞联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家人的正当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华侨、港澳同胞自愿捐赠公益事业政策,做好捐赠款物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引进工作;指导、扶持归侨、侨眷企业发展生产;负责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社团的接待联络工作;受理侨务来信来访;华侨回国安置,港澳同胞回乡亲定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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