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 |
释义 | 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1999]1047号文)的规定,经河南省信息产业厅批准、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认证机构,承担我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评审工作。 中心设在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质检所),质检所是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认可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是非营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性事业单位。 中心独立工作,并已按照ISO/IEC17020(1998)《各类检查机构运行的基本准则》(即:CNACP120-1999 产品认证检查机构认可通用要求)建立了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有评审员13人,均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8人。中心办公面积100平方米,拥有计算机局域网和开放式的软件开发平台。中心一贯坚持公平、诚实、高效和为企业保守秘密的原则,采用国际通行的评审程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评审服务,为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中心在河南省信息产业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自成立至2003年6月底,共接受全省181家企业的咨询,组织培训企业96家,通过审核认证67家,其中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63家。目前按照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3]142号文》的要求,正在开展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的评审。 中心致力于为全省信息化服务,旨在规范信息产业的市场行为,提高信息技术企业的综合素质,促进信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为我省的信息产业发展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中心的最终目标是成为全国知名的具有权威性的认证评审机构,为促进我省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质量方针: 坚持公正、诚实、高效; 为顾客服务,向社会负责。 质量目标: 执行法律、规章正确率达100%; 评审意见客观、公正、严谨; 时效满足顾客要求。 质量承诺声明 为了保证认证中心遵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保持认证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实现认证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特做如下声明: 1)认证中心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1〕113号文、信规函〔2001 〕2号文、ISO/IEC17020:1998 《各类核查机构运行的基本准则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适宜有效。 2)所有认证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规,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作,保证同样的质量。 3)保证认证中心的评审员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而且保证将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培训。工作质量作为人员考评的主要内容。 4)确保认证中心所需资源的合理分配。 5)认证中心将保持和其它同类机构的沟通,以促进不断的质量改进。 公正性声明 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是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规[1999]1047号文)有关规定设立,是由河南省信息产业厅批准成立的,该认证中心设在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了保证认证中心的独立、公正、诚实,特做声明如下: 1、本认证中心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评审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 2、认证中心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全体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给予指导,以确保其遵守评审员准则。 3、保证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参加与认证审核有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活动。不接受有关方面的礼品和馈赠,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本认证中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技术秘密。违者将受到处罚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质量保证声明 为了保证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质量目标,特做声明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全体员工正确理解、领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不断加强全员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树立严谨、诚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工作, 履行岗位职责,保证认证审核工作质量。 3、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有效监督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影响认证审核工作质量的事情发生,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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