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同年综合症 |
释义 | 在NBA中效力于各个球队的职业球员都与球队签下时间不等的合同,“合同年”就是指球员与球队的合同最后一年。“合同年综合症”是指职业球员在自己合同的最后一年在赛场上表现出超常的发挥,在赛场的发挥比平时要好很多这一现象。 小牛队的中锋丹皮尔就是这一病症的典型患者:在前一份合同的最后一年,他表现得的确颇有“西部第二中锋”的风采,场均12分、12篮板外加2盖帽的数据让小牛老板库班怦然心动,慷慨掏出支票本将其招致麾下,可大合同到手后,丹皮尔就再没有过同等出色的表现。此后,鲍比-西蒙斯、杰罗姆-詹姆斯纷纷将“合同年综合症”精神发扬光大,甚至成为NBA老板签约时的一块心病——谁保证自己就不会看走眼? “合同年综合症”还可以反过来看,当球员面临合同到期需要再签新约时,他的表现往往会出现一种爆发状态,出工不出力是绝不可能的,除非已经下定决心退出NBA江湖。对于球队来说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合同的最后一年球员的超常发挥也许会成为球队正好需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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