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释义 | 单位简介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也是全市网络组织最健全、物资流通和社会化服务作用最明显的合作经济组织。 全系统由6个市级(集团)公司、11个区县(市)供销社组成。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和协调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供应和储备;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监督并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近年来,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改革和创新,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全市供销社实现总经营收入205.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37.32亿元,利润5.36亿元,上缴国家税收4.41亿元,社会贡献额14.09亿元,期末所有者权益38.62亿元。综合业绩连续第五年蝉联全国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社首位;主营业务收入连续第三年、利润指标连续第十年位列全省各市级供销社首位。 在发展系统经济的同时,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始终以为“三农”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搭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繁荣城乡物资流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0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4家,累计发展396家,入社会员2.62万人,其中农民成员2.55万人,带动农户26.83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9.99亿元。全市已有全国总社和省市县三级农业龙头企业29家,实现销售40亿元。全年共组织12家专业合作社实施市级规范化项目建设和18家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小项目建设;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申报7家专业合作社的“千社千品”富民工程项目, 2家合作社完成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农村连锁经营企业29家,连锁企业门店3085家,经营网点989个,基本实现了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在全市乡、镇、村的全覆盖,全年实现农村连锁销售额43.14亿元,较上年增长24.1%。 主要职能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参与市政府“放心菜”工程工作;指导和协调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供应和储备。 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企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行使本级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行使职权。 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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