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曙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海曙法院座落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所辖区域---海曙区系宁波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面积2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余万。法院共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执行实施科、执行裁决科、执行监督科等14个内设机构和西郊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88人(法官6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5人,本科生58人,本科以上学历干警比例为83%。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占地面积10.9亩,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拥有15个审判法庭,其中,最大的审判法庭可容纳100余人旁听。 近年来,海曙法院以“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一流的人民法院”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平均每年受理案件5000余件。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建立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坚持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积极推进法院改革,推出了速裁制度、巡回法庭、缓刑听证、协助调解、委托调解、一站式立案服务、绿色诉讼通道、法庭干警定点联系基层社区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健全审判运行机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以实际行动不断丰富司法公正的内涵;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依托绩效考核,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了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该院的工作也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机关的肯定,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级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巾帼文明岗、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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