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释义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省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省人大、省政协交省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新闻事务工作,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管理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 (九)负责全省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协助省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二)负责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海港、空港口岸管理和打击走私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驻琼金融机构,管理省地方金融机构。 (十五)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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