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物资储备局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 |
释义 | 职能国家物资储备局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提出本区域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仓库建设计划和事业发展计划的建议;负责提出储备物资轮换建议、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组织实施;做好有关原材料市场及经济发展信息的预测工作。 2.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负责组织实施战略储备物资和调节储备物资的收储、周转、保管、出库等工作。 3.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完成对国家或本区域发生的重大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 4.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支援地方发展经济,并不断提高储备物资的经济效益。 5.按照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要求,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区域内的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调节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并对储备物资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6.负责管理本区域内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资金、基本建设、财务、人事、劳动工资、安全保卫等工作。 7.贯彻“以储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在完成国家物资储备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本区域内储备仓库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内设机构1、办公室:于江(副主任)。 综合协调机关内外政务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并指导所辖基层单位做好公文处理、秘书、档案、保密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起草事业发展计划、法规制度等综合性文件,组织有关会议;负责机关后勤行政事务及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 2、物资管理处:赵建生(副处长)。 负责提出本区域内国家物资储备能力需求计划和储备物资轮换建议;根据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具体组织储备物资的订货、接转、供货、轮换、处理、借贷、出入库工作;按照“四保”要求,对本区域内国家储备物资和物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完成国家物资储备任务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四代”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处:朱邦定(处长)。 负责编报和审核本区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审核所辖基层单位储备物资资金、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物资储备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和办法,对所辖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税收、资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仓库管理与基本建设处:臧明成(副处长)。 负责提出本区域仓库新增、更新设备计划;管理本区域内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负责本区域仓储现代化管理、科技发展工作;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对仓库技术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提出本区域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及受灾修复项目计划及工程预算、决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5、劳动人事处:胡宜华(处长)。 负责提出本区域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本区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负责本区域处级干部、机关公务员及相关的人事管理;负责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提出本区域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6、保卫处:朱奎锦(处长)。 负责督促、检查所辖基层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各储备仓库警卫、消防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所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刑事、治安案件。 7、经营指导处:张美芳(副处长)。 负责组织、推动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和种养业,对经营活动和种养业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企业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并提供信息、法律咨询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监察与审计处:庄世庆(处长)。 负责本区域内党的纪律坚持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加强本区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本区域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 9、机关党委:李震(专职副书记)。 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思想政治工作。 10、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姜颖(副处长)。 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指导。 11、机关服务中心:王琦(副主任)。 负责机关后勤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规划、协调与监督管理等,为局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与管理,并承办机关委托的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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