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释义 | 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成立于2007年5月,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华南地区是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核电厂和核技术应用项目量大面广,加强对该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管,保障该地区的核与辐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海南等五个省区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职责,包括核电站、研究堆、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核技术利用设施的日常监督,以及包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在内的核与辐射事故的现场应急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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