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成文法 |
释义 | 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是指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Case 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 “成文法”的对称。一般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等。在法学上称为法的间接渊源。一些法学著作中也称为“非制定法”,其主要特点是未经立法程序,而非无文字记载。 英国的宪政体制决定了他们就没有成文的宪法,这种形式的优点是不需要用词准确考虑周全地制定成文法,减少了歧义的可能性,同时通过传统的惯例,在出现危机的时候也可以做出迅速的反应,具有很强的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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