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
释义 | 工作职能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贵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增加对全市依法行政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三)办理市人民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根据需要拟订地方性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配套文件,处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 (五)参与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市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市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组织、协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七)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仲裁机构工作。 (八)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九)组织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人员、行政执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人员进行培训。 (十)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组织进行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英文翻译和审定,组织汇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机要、文电、档案、信息、督办、保密、行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接待、财务、法制网站建设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有关法制建设的调研工作。 承担贵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法规一处 联系公安、国安、监察、国土资源、外事(侨务、港澳)、人防、环保、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司法、城管(综合执法)、公积金、房改、军事、移民、应急、督办督查、“两湖一库”、国防教育、信访、劳教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审查上述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起草相应的立法解释意见;办理涉及上述有关部门职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厅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3、法规二处 联系发改、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行政管理、旅游、技术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煤炭、安全生产、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政务中心、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审计、国资、税务、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档案、粮食、供销、机构编制、气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审查上述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起草相应的立法解释意见;办理涉及上述有关部门职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厅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4、行政执法监督处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参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检查;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组织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负责承办相关部门执法类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工作;承办城市综合执法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工作的申报审核和组织指导;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 5、备案审查与编译处 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制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英文翻译和审定;组织汇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6、行政复议应诉处 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全市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决定的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赔偿案件的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协调全市仲裁机构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6、法 律 事 务 处 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顾问室的日常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为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参与市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市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为市人民政府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办公楼B区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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