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释义 | 一、工作职能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出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对经济运行及时调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信息网络,促进我市与国内各地开展经济协作和交流。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草拟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市统筹、市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组织协调和申报国家、省的各项专项资金;按程序和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上报;协调政府部门各投融资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权限审批和申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做好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编制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竣工投产;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监测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筹措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的建设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及省的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区(市、县)经济协作和城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 7、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搞好市场预测;研究提出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 8、研究制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工作;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10、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建议。 1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建议和提案办理、保密、保卫、机关后勤服务和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市西部开发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市、县)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做好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交通运输处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核、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做好贵阳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建设经济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组织协调对宏观经济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区(市、县)经济的发展计划工作。 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市建设经济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结构、资金来源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市统筹、市财政自筹等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省和市预算内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协调政府部门各投融资公司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建设。 (七)利用外资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重点项目;负责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承担市利用外资环保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市循环经济办公室)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并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建立由有关部门和不同区(市、县)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配合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拟订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承担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小水电、水产、气象、乡镇企业、畜牧、农垦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安排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防灾及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 (十)产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新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一)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二)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政、群团、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管理上报社会发展项目,安排社会专项资金。 (十三)第三产业处(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组织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第三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各行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第三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并引导实施;负责全市三产引导资金的使用安排和调度;监测和分析三产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市场状况,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 承担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建设项目管理处(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提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名单及目标计划,协调监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报告及合同备案工作。 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十五)政策法规处(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起草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执行情况的调研;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指导、协调全市的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各行业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指导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负责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国家、省以及市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开展对省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十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并贯彻执行机关党组的重大决定。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室 市监察局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室。 三、直属单位和机构职责1、贵阳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调铁路建设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相关工作;研究国家、省、市房屋拆迁安置方面的相关工作,并对相关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制定铁路交通网建设社的工作指导方针和相关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编写工作简报或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征地、拆迁费用,根据用地计划及时拨付资金,监督征地、拆迁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贵阳市经济学会 以经济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咨询服务为工作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我市在经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关热、难点问题,以《城市经济研究》期刊开展交流活动。配合相关部委定期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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