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 |
释义 | 备灾中心设立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成立于2000年1月18日。2002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成立。2003年6月,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文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救灾储备仓库定为国家民政部救灾物资南宁储备库。 业务范围办理接收管理救灾物资,办理捐赠救灾业务。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579号。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及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国内外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和储备管理工作; 承担自治区民政厅创办的减灾扶贫基地的经营管理工作; 协助政府和民政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参与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协助检查、监督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的使用; 指导市、县救灾物资和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储备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开展国内、国际救灾储备的经验交流与合作。 其它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国家民政部救灾物资南宁储备库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占地面积17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其中仓储面积85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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