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渤海商品交易所 |
释义 |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服务体系(网上营业部 市场服务网 资金结算网 商品物流网 价格发布网 上市品种) 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优势(一、政策优势 二、交易方式优势 三、结算方式优势 四、服务机构优势 五、上市品种优势) 上市品种(1、 原油: 2、焦炭 3、热轧卷板 4.螺纹钢(西部) 5.动力煤 6、白砂糖 7、绵白糖 8、对苯二甲酸(PTA) 9、纤维级聚酯切片 10.电解镍 11.螺纹钢(重庆)合约主要条款 12.棉花(华东) 13.棉花(新疆) 14.脂松香 15.热轧卷板(中原) 16.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 17.聚丙烯树脂(茂名) 18.螺纹钢(太原) 19.螺纹钢(无锡)) 成立背景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天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快天津现代服务业发展,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为确保交易所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交易商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创新优势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天津市政府和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将秉持创新、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坚决贯彻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和合格的商品投资者提供最佳的商品交易服务。 交易模式渤海商品交易所充分研究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在商品交易需求的基础上,推出了全球首创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以连续交易制度、延期交收补偿制度和中间仓补充交收制度为核心,实现了现货贸易、商品投资和价格形成三大功能。创造性的解决了100多年来世界商品交易中困扰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之间的矛盾对立,能同时满足市场参与者的多种交易需求;同时,渤海商品交易所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大宗商品市场的电子交易服务,实现与国际价格接轨,使得交易所的成交和结算价格的产生更加真实、公平、科学、合理,从而保证了渤海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商品价格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 服务体系网上营业部渤海商品交易所网上营业部是目前唯一的网上远程开户机构,营业部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完善、周到的客户服务体系;致力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渤海商品现货开户、交易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以“诚信.双赢”的服务理念为宗旨,让您在渤海商品现货轻松交易、做大贸易。 市场服务网渤海商品交易所通过遍布全国200家综合类会员(授权服务机构)、1000个会员营业网点和30000多名市场服务人员为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交易商提供开户指导、教育和培训服务,协助交易商完成在交易所和结算银行的开户、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实物交收等商品交易服务。交易所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经济发达的县级以上城市。 资金结算网渤海商品交易所与全国性的各大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十二家银行十几万个网点为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商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渤海商品交易所与银行联合开发了全球独创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真正实现了交易商自有银行账户和交易所保证金清算专户之间的无缝对接,既保证了交易商交易保证金的安全存放托管,又实现了交易保证金便捷的实时进出。 商品物流网围绕上市交易品种,将构建200多家遍布各原材料产地、销地和集散地的交割仓库网络,提供高效、安全的实物交割服务;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内设立华东、华南、西部、华北、华中和东北等六大物流交割监管中心,为增强国际贸易功能,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北美、南美、欧洲、非洲、大洋洲建立国际物流管理中心。 价格发布网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财经、宁夏卫视、和讯网、东方财富网等媒体采集并每日动态发布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现货商品价格。Bloomberg、新华08、万得、易贸等国际知名的资讯机构开辟渤商所频道,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实时资讯。大智慧、指南针、博弈大师、富远等国内最大的行情数据运营机构实时发布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现货商品价格行情。 上市品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对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定位和要求,渤海商品交易所将在石油及化工商品、金属商品、煤炭等能源商品、农林商品等专业领域,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市场需求,不断地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标准现货交易品种。 发展愿景资金三方托管安全可靠,银期转账快捷方便。 交易时间:早9.00—11.30,下午13.30—16.00,晚19.00—3.00. 交易方式:双向T+0交易,可做多也可做空.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入市资金:采用20%保证金交易方式,门槛低,交易手续费低。 适合人群:现货商、及各类金融投资人士(特别为白天工作忙没时间的投资人士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优势一、政策优势(1)国内唯一由省级政府发起批准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 (2)国内唯一设立监管委员会、受省级地方政府直接监管的商品交易所:津政发[2009]32号。 二、交易方式优势交易所采用创新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通过交易所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商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实现现货合同交易并自主选择交割日期。 1、真正形成每日现货价格: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电子化买卖平台,通过大量的交易商集中撮合竞价,具有极强的价格发现功能,商品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2、满足多种交易需求: 投资需求:交易商缴纳少量的延期补偿费即可达到长期持仓的目的,可以顺应长期趋势赚取投资利润。 保值需求:交易商可以根据对价格趋势的判断,提前建仓锁定自己企业的采购成本或销售价格。 实物交割需求:每日都可申请实物交割,给予现货商交割极大的便利。 3、提高资金利用率 采用20%保证金交易方式,5倍交易资金杠杆使资金成本被大大节约,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提高。 采用T+0交易方式,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4、实现双向交易 不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不论是牛市还是熊市,对投资者来说,都有赢利的机会。 5、提供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电子交易服务 满足了跨时区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的需求;(9:00-11:30 13:30-16:00 16:00-16:15为交割申报时间 16:15--16:30为中间仓进场时间 夜盘:19:00-3:00) 为投资者有效规避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提供了条件。 三、结算方式优势1、入市简单方便:与全国性的各大商业银行战略合作,覆盖全国的银行营业网点方便了交易者的开户以及交易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 2、资金托管安全:通过第三方存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3、资金汇划便捷:交易所和银行联合开发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实现了交易保证金便捷的实时进出。 四、服务机构优势遍布全国、总数超过200家的综合类会员(授权服务机构)和不同行业的专业类会员(专业授权服务机构)为参与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交易商和合格投资者提供开户指导和教育、培训服务,协助交易商完成在交易所和结算银行的开户、交易结算、货物交割等商品交易服务。 五、上市品种优势交易所将在石油及化工商品、金属商品、煤炭等能源商品、农林商品等专业领域,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市场需求,不断地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标准现货交易品种。 上市品种1、 原油:交易品种 原油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重度(API):≥27;硫含量(m%):≤1.50;酸值(mg KOH/g):≤1.9;镍含量(PPM):≤25;钒含量(PPM):≤20;残碳(m%):≤5;水含量(V/V,%)≤0.5。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1000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手续费 0.5‰ 交割手续费 10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2‰ 商品代码 BCO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焦炭交易品种 焦炭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2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灰分A d/%:≤13;硫分St,d/%:≤0.70;抗碎强度M40/%:≥80.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26;反应后强度 CSR/%:≥62;挥发份 Vdaf/%:≤1.5;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200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手续费 0.8‰ 交割手续费 5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5‰/日 商品代码 BCK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3、热轧卷板交易品种 热轧卷板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本交易所指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的牌号为Q235(包括A、B、C各等级)或SS400的宽度1500mm,厚度5.75mm的热轧卷板。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300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5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4‰/日 商品代码 BRC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4.螺纹钢(西部)交易品种 螺纹钢(西部)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40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5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RBW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5.动力煤交易品种 动力煤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的交易时段 质量标准 标准品: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 Kcal/kg;全硫分St,ad:不高于1%;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不低于23%并且不高于35%;全水分Mt:不高于13%;灰熔点ST:不低于1250℃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港口 最小交割单位 1000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交割手续费 1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SC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螺纹钢的交割单位为每一《注册仓单》6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注册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或12米定尺。 3.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入指定交割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制作《注册仓单》,《注册仓单》有效期为三个月。超出生产日起30个自然日的螺纹钢必须送交易所螺纹钢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合约规定的也可申请制作《注册仓单》,《注册仓单》有效期为三个月。 4.每一《注册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两日,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螺纹钢的生产日期。 5.螺纹钢交割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 四、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收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6、白砂糖交易品种 白砂糖 交易单位 50公斤/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0.01元/公斤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1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5元/吨(不足一吨按一吨算)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WGS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白砂糖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0公斤,每次实物交割最少交割申报数量为50公斤,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延期交收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标准品:色值(IU)≤90其他指标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一级白砂糖。 国产白砂糖(国内原材料生产):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和截至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15日(含)交割,从当年8月份开始并逐月增加贴水,贴水标准为每月0.5元/手,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进口白砂糖和进口原糖国内精炼而成的白砂糖可以在生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用于实物交割,无升贴水。 2.用于实物交割的白砂糖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317—2006规定的要求。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白砂糖,应当是同一品级、同一生产厂商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白砂糖《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为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 4.标准品和替代交割商品质量标准范围与价格调整幅度: 品级 质量指标范围 价格调整 标准品 蔗糖分/(%):≥99.6;还原糖分/(%):≤0.10;电导灰分/(%):≤0.10;干燥失重/(%):≤0.07;色值/IU≤90;混浊度/MAU≤16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0元/公斤 替代品 品级 质量指标范围 价格调整 国标优级 蔗糖分/(%):≥99.7;还原糖分/(%):≤0.04;电导灰分/(%):≤0.04;干燥失重/(%):≤0.06;色值/IU≤60;混浊度/MAU≤8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 升水0.10元/公斤 精减级 蔗糖分/(%):≥99.8;还原糖分/(%):≤0.03;电导灰分/(%):≤0.02;干燥失重/(%):≤0.05;色值/IU≤45;混浊度/MAU≤30;不溶于水杂质/(mg/kg)≤10。 升水0.15元/公斤6. 买卖双方协议交割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割细则》执行。 7. 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标准品的白砂糖,出库时白砂糖色值小于等于12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标准品进行交割结算;白砂糖色值高于120IU低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卖方入库时质量为替代品(国标一级)的白砂糖,出库时色值小于等于190IU的,买卖双方按照替代品(国标一级)进行交割结算;大于190IU小于240IU的,色值每增加10IU(不足10IU的按10IU计),仓库(提货点)给买方每吨10元的补偿;白砂糖色值大于240IU时,仓库(提货点)承担赔偿责任。 五、指定交收仓库及升贴水 序号 指定交割仓库名称 升贴水 1 日照凌非华商仓储有限公司 0交易所将根据情况对交收仓库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7、绵白糖交易品种 绵白糖 交易单位 50公斤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公斤 最小变价单位 0.01元/公斤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优级绵白糖;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50公斤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5元/吨(不足一吨按一吨计算)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WSS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绵白糖的最小交割单位为50公斤,每次实物交割最少交割申报数量为50公斤,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三、延期交割补偿费精确到0.01元,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绵白糖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或优于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优级绵白糖。 国产绵白糖(国内原材料生产):可以在本制糖年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和截至该制糖年度结束后的当年11月15日(含)交割,从当年8月份开始并逐月增加贴水,贴水标准为每月0.5元/手,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 进口绵白糖和进口原糖国内精炼而成的绵白糖可以在生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用于实物交割,无升贴水。 2.用于实物交割的绵白糖入指定交割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要求。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绵白糖,应当是同一品级、同一生产厂商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绵白糖《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为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 4. 买卖双方协议交割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割细则》执行。 5. 卖方入库时质量符合或优于国标GB1445—2000规定的优级绵白糖,出库时绵白糖色值小于等于120IU的,买卖双方按照优级绵白糖进行交割结算。 五、指定交收仓库及升贴水 序号 指定交割仓库名称 升贴水 1 日照凌非华商仓储有限公司 0交易所将根据情况对交收仓库以及升贴水标准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8、对苯二甲酸(PTA)交易品种 精对苯二甲酸(PTA)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2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符合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SH/T 1612.1-2005质量标准的优等品PTA。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1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2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5‰/日 商品代码 BPTA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PTA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吨,每次实物交割最少申报交割数量为100吨。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PTA,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PTA,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境内生产的PTA以及自境外发运之日起超过5个月的进口PTA,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PTA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PTA,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的产品。具体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收仓库 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9、纤维级聚酯切片交易品种 纤维级聚酯切片(简称聚酯切片) 交易单位 1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2元/吨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符合纤维级聚酯切片GB/T 14189-2008质量标准的一等品聚酯切片。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1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2‰ 交割手续费 2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5‰/日 商品代码 BPET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10.电解镍交易品种 电解镍 交易单位 10公斤/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公斤 最小变价单位 0.05元/公斤 每日涨跌幅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割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T6516-1997规定的牌号为Ni9996的电解镍,其中镍和钴总量不小于99.96%,且钴含量不大于0.02%。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仓库 最小交割单位 2000公斤(2吨) 履约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交割手续费 100元/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 0.5‰/日 商品代码 BNI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电解镍的最小交割单位为2吨,交割申报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数倍。电解镍实物交割的溢短不超过±0.7吨,磅差不超过±0.2%,货物过磅重量不低于标签毛重的99.8%。 三、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电解镍,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具体的生产厂家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交割单位 聚酯切片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吨,每次实物交割最少申报交割数量为50吨。 三、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每一《存货凭证》的聚酯切片,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组成。 3.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聚酯切片不得用于实物交割。 4.单次聚酯切片交割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吨。 四、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割的聚酯切片,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仓库 具体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1.螺纹钢(重庆)合约主要条款交易品种 螺纹钢(重庆)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替代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6mm,以及HRB335或HRBF335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40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4‰ 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RBCQ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螺纹钢(重庆)的最小交收单位为40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质量应该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 2.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定尺。 3.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应附有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六个月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注册《仓库存货凭证》,《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限为不超过生产日起六个月。 4.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螺纹钢的生产日期。 5.螺纹钢交收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次交收实物溢短不超过±3吨,磅差不超过±0.3% 。 6.同一交易商同一天交收螺纹钢的数量与公称直径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交收螺纹钢的数量 交收螺纹钢的公称直径规格及比例 不高于1200吨 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即可 高于1200吨,且不高于3000吨 不低于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60%。 高于3000吨,且不高于9000吨 不低于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40%。 高于9000吨 不低于四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30%。7.交易商提供的螺纹钢公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公称直径(mm) 公差范围 φ16、φ18、φ20 大于-4%,且小于等于-2% φ22、φ25 大于-3%,且小于等于-1%8. 协议交收品牌可以入指定交收仓库并由双方进行协议交收,但不可以替代交收。 9.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指定交收品牌 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具体的指定交收品牌和牌号及规格差价、品牌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2.棉花(华东)交易品种 棉花(华东)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5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103-2007规定的328B级新疆生产手工采摘的锯齿细绒白棉; 替代品:符合国标GB1103-2007规定的主体品级和按累计方式产生的结算品级为四级及以上,长度级为27毫米及以上的国产或交易所规定的进口锯齿细绒白棉。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22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交收手续费 20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CEC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棉花的最小交收单位为22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棉花现货交收每个交收单位的溢短不超过±2吨。 四、质量规定 1.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6975-2007中关于Ⅰ型棉包的规定,棉包标志符合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规定。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棉花,应当是同一批次、同一产地、同一棉花加工厂生产的棉花。 4.棉花《仓库存货凭证》的有效期为从该批棉花公检日期或商检日期开始计算的1年。 5.美国、澳大利亚、乌兹别克、巴西生产的符合合约质量规定的棉花可以用于替代交收。 6. 短绒率大于20%的国产棉花不能用于现货交收。 7.五级、六级棉花可以入指定交收仓库并双方进行协议交收,但不可以替代交收。 8. 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替代交收商品的品级、长度、质量差价标准 替代交收棉花的品级、长度、质量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及地域差价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3.棉花(新疆)交易品种 棉花(新疆)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5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103-2007规定的328B级新疆生产手工采摘的锯齿细绒白棉; 替代品:符合国标GB1103-2007规定的主体品级和按累计方式产生的结算品级为四级及以上,长度级为27毫米及以上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44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交收手续费 20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CXJ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棉花的最小交收单位为44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棉花现货交收每个交收单位的溢短不超过±4吨。 四、质量规定 1.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库时质量应该符合合约中的规定。 2.用于现货交收的棉花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包装应符合国标GB6975-2007中关于Ⅰ型棉包的规定,棉包标志符合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规定。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棉花,应当是同一批次、同一产地、同一棉花加工厂生产的棉花。 4.棉花《仓库存货凭证》的有效期为从该批棉花公检日期开始计算的1年。 5. 五级、六级棉花可以入指定交收仓库并双方进行协议交收,但不可以替代交收。 6. 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替代交收商品的品级、长度、质量差价标准 替代交收棉花的品级、长度、质量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及地域差价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4.脂松香交易品种 脂松香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5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脂松香国标GB/T8145—2003规定的一级马尾松脂松香。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18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GR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脂松香的最小交收单位为18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收的脂松香入库时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标准。 2.用于实物交收的脂松香入指定交收仓库时的标识和包装按照交收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脂松香,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脂松香,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批脂松香的生产日期。 4.符合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质量规定的脂松香自生产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以入库生成《仓库存货凭证》,自生产日起超过二十四个月的脂松香不可以用于实物交收。 5.马尾松脂松香异海松酸值超过2%的按湿地松进行交收结算。 6.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指定交收品牌 用于实物交收的脂松香,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具体的指定交收品牌、品级差价和种类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及地域差价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及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5.热轧卷板(中原)交易品种 热轧卷板(中原)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本交易所指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的牌号为Q235(包括A、B、C各等级)或SS400的宽度1500mm,厚度9.75mm、9.5mm、7.75mm、7.5mm、5.8mm、5.75mm 、5.7mm、5.6mm、5.5mm、4.75mm、4.5mm、3.75mm、3.5mm的热轧卷板。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30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2‰ 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RCM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热轧卷板的最小交收单位为30吨,每次实物交收最少交收申报数量为30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收的热轧卷板,质量应该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 2.截至交收配对成功之日出厂日期超过6个月的热轧卷板不得用于实物交收。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热轧卷板,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宽度、同一厚度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出厂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 4.单次热轧卷板交收的实物溢短不超过±15吨。 5.用于实物交收的热轧卷板,每卷卷重必须大于25吨,出入库至少拥有两道完好捆扎带。 6.同一交易商同一天交收的热轧卷板商品的品牌不超过3个,而且交收热轧卷板的数量与厚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交收热轧卷板的数量 交收热轧卷板的厚度 不高于1000吨 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即可 高于1000吨,且不高于3000吨 不低于三个厚度规格,并且同一厚度规格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40% 高于3000吨,且不高于9000吨 不低于四个厚度规格,并且同一厚度规格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30% 高于9000吨 不低于五个厚度规格,并且同一厚度规格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24% 五、指定生产厂家 用于实物交收的热轧卷板,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厂家生产。具体产品的品牌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6.线型聚乙烯树脂(茂名)交易品种 线型聚乙烯树脂(LPE)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质量标准的线型聚乙烯树脂 替代品: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牌号的线型聚乙烯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5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货物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PEMM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线型聚乙烯的最小交收单位为5吨,交收申报数量为5吨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的线型聚乙烯树脂标准品质量标准: 测试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g/10min 2±0.40 GB/T3682-2000中方法B 密度 g/cm3 0.920±0.002 GB/T1033.2-2010中A法 拉伸屈服应力 Mpa,≥ 8 GB/T1040.2-2006 拉伸断裂应力 Mpa,≥ 12 GB/T1040.2-2006 断裂伸长率 %,≥ 500 GB/T1040.2-2006 颗粒外观 色粒、黑粒 个/Kg,≤ 40 SH/T1541-2006 大粒和小粒 g/Kg,≤ 10 SH/T1541-20062.替代品必须满足相应指定生产企业在生产该产品时相应指定牌号的质量标准。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线型聚乙烯,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牌号、同一等级的商品组成。 4.生产日期超过12个月的线型聚乙烯不得用于实物交收。 5.线型聚乙烯交收的实物按照25公斤/袋标准包装,不计溢短。 五、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收的线型聚乙烯,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具体的指定生产企业及交收品牌的质量差价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7.聚丙烯树脂(茂名)交易品种 聚丙烯树脂(PP)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通过裂解方式生产的符合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质量标准的聚丙烯树脂 替代品: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牌号的聚丙烯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5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货物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PPMM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交易品种 聚丙烯树脂(PP)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通过裂解方式生产的符合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质量标准的聚丙烯树脂 替代品: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牌号的聚丙烯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5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5‰ 货物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6‰/日 商品代码 BPPMM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聚丙烯的最小交收单位为5吨,每次实物交收最少申报交收数量为5吨。 四、质量规定 1.渤海商品交易所规定的聚丙烯树脂标准品质量标准: 测试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g/10min 3.00±0.50 GB/T3682-2000 等规指数 % ≥96.0 GB/T2412-2008 灰分(质量分数) % ≤0.030 GB/T9345.1-2008 拉伸屈服应力δy MPa ≥30.0 GB/T1040.1-2006 拉伸断裂应力δB MPa ≥16.0 GB/T1040.1-2006 拉伸断裂标称应变εtB % ≥150 GB/T1040.1-2006 颗粒外观 色粒、黑粒 个/Kg 0 SH/T1541-2006 大粒和小粒 g/Kg ≤100 SH/T1541-2006 2.替代品必须满足相应指定生产企业在生产该产品时相应指定牌号的质量标准。 3.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聚丙烯,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牌号、同一等级的商品组成。 4.生产日期超过12个月的聚丙烯不得用于实物交收。 5.聚丙烯交收实物包装统一为25Kg/袋,无溢短。 五、交易所指定的生产企业 用于实物交收的聚丙烯,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的产品。具体指定生产企业及交收品牌的质量差价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8.螺纹钢(太原)交易品种 螺纹钢(太原)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20mm螺纹钢。 替代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6mm、φ18mm、φ22mm、φ25mm螺纹钢,以及HRB335或HRBF335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38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4‰ 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RBTY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螺纹钢(太原)的最小交收单位为38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质量应该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 2.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 3.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应附有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三个月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注册《仓库存货凭证》,《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限为不超过生产日起三个月。 4.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螺纹钢的生产日期。 5.螺纹钢交收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次交收实物溢短不超过±2吨,磅差不超过±0.3% 。 6.同一交易商同一天交收螺纹钢的数量与公称直径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交收螺纹钢的数量 交收螺纹钢的公称直径规格及比例 不高于1200吨 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即可 高于1200吨,且不高于3000吨 不低于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60%。 高于3000吨,且不高于9000吨 不低于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40%。 高于9000吨 不低于四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30%。 7.交易商提供的螺纹钢公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公称直径(mm) 公差范围 φ16、φ18、φ20 大于-4%,且小于等于0 φ22、φ25 大于-3%,且小于等于0 8.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指定交收品牌 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具体的指定交收品牌和牌号及规格、品牌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19.螺纹钢(无锡)交易品种 螺纹钢(无锡) 最小交易单位 1吨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价单位 1元/吨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00~16:15 中间仓申报时间(北京时间) 每交易日16:15~16:30 质量标准 标准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20mm螺纹钢。 替代品: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φ16mm、φ18mm、φ22mm、φ25mm螺纹钢,以及HRB335或HRBF335牌号的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螺纹钢。 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收仓库 最小交收单位 36吨 订货保证金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 0.4‰ 交收手续费 5元/吨 交收方式 实物交收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0.8‰/日 商品代码 BRBWX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说明: 一、买卖双方交易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达成交易,上述内容将形成电子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上市首日涨跌幅不超过上市指导价的±8%,其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8%。 三、交收单位 螺纹钢(无锡)的最小交收单位为36吨,交收申报应当是最小交收单位的整数倍。 四、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质量应该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 2.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定尺。 3.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应附有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在生产日起的三个月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注册《仓库存货凭证》,《仓库存货凭证》有效期限为不超过生产日起三个月。 4.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螺纹钢的生产日期。 5.螺纹钢交收以理论计重方式计量。每次交收实物溢短不超过±3吨。 6.同一交易商同一天交收螺纹钢的数量与公称直径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交收螺纹钢的数量 交收螺纹钢的公称直径规格及比例 不高于1200吨 符合电子交易合同中的规定即可 高于1200吨,且不高于3000吨 不低于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60%。 高于3000吨,且不高于9000吨 不低于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40%。 高于9000吨 不低于四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收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收数量的30%。 7.买卖双方协议交收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执行。 五、指定交收品牌 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收品牌。具体的指定交收品牌和牌号及规格、品牌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六、指定交收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具体指定交收仓库地域差价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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