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光化学毒雾 |
释义 | 由各种燃烧设备,特别是汽车排出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一次污染物,在空气中经太阳光(紫外光)照射后,各种污染物之间发生相应反应,生成臭氧、醛类、过氧乙酰硝酸脂等二次污染物,它们在大气中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其中有气体污染物,也有气溶胶),称为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是在汽油作为动力燃料燃烧之后出现的一种新型污染现象。光化学烟雾成份非常复杂,发生此现象的原始成份是NOx和烃类。它们在日光照射下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平衡,如NO2光解产生活泼的原子氧,原子氧与O2形成O3,原子氧和O3通过复杂的途径将烃类氧化为醛类、酮类、过氧乙酰硝酸、醋等刺激性很强的物质。光化学烟雾就是上述各种成份的混合物,若毒雾在大气中含量较高,难以扩散,在局部地区较富集,大气正常平衡组成改变,生物圈中的人就会感到强烈刺激,流泪、眼红、呼吸困难,并诱发其它病症,使人类正常平衡遭到破坏。为防止此害,必须限定汽车尾气排放指标,及工业NOx和烃类的排放浓度、以维持正常的大气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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