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地政策 |
释义 | 建国前后的农地政策上世纪罩十年代起,由中国共产党在其控制区领导的中国农村土改,经历十几年至解放后在全国彻底完成,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土改私有化让共产党获得了最广泛的民意支持,并最终决定了国共之争的胜败倾向与建国后的稳定局面。但是解放前后的漫长的土改运动刚完成不久,又迅速转入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土地在全国范围(自治地区未计)上全部归为集体所有,接着开始合作社运动,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几经周折后,中央终于放松了原定的农村土地全民化计划。 同一时期,国民党在台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亦开始了土改,同样取得了迅速稳定局势的效果,并因为七十年代的继续改革,使台湾农业逐步接近与赶上了部分发达国家的农业水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次确定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家庭。但事实上联产自始至终是空的,也从没有人关注,而承包发展到今天,演变为三十年(将改为七十年)承包经营权不变,让承包愈来愈像事实的私有化。 农地政策目前造成的不利现状在本次改革过程中,长江以南等许多非平原地区(北方亦有,但没有南方严重)因土地状况的差别或者其它原因,田地按贫瘠、远近、背水与否、易耕情况等分类,然后再平均分割,再分配给各家庭经营,已成为推动规模化经营的最大障碍。(台湾在七十年代便着手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土地改革,而大陆还在犹疑不前。三年前我曾写过专论《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化》,提出了分代式集中承包的设想,却没有途径递呈政府职能单位。) 与之相适配的,在这些农地被七零八落地分散承包给个体家庭地区,同时农机应用严重退化,狭隘的小农意识却愈来愈严重,田地间通路越来越窄,越来越荒芜。而政府安排的农业的服务人员在各地差别较大,不少地方根本就没有这种服务。 而统筹经营这个职能在农村村级单位从来就没有过,计划经济年代大量的农村干部亦不过是实施统一管理而已。 分散的小农经营,不是发展了生产力,而是发挥了有限的生产力,却使农村更进一步沦为弱势群体。 农地政策下一步走向农地国有(全民所有)也好,集体所有也好,私有化也好,单从归属来讲我不觉得有多少优劣之分,关键是权力分配给谁,实施细则如何。现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可是集体已经虚化了(有些村落甚至连唯一的村主任也没人担当了),除了国家没有谁能代表集体行使决策权,而国家对于任何一个村落来讲,那实在是个遥远而模糊的物事。 因此我们可以说农村在政策不利情况下苦苦地煎熬了几十年,一直处于筑底的小波动中,及至目前,境况正直下波谷。尽管连续六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每次大谈三农,可因为在土地政策上没有实质性进展,绝望之下的农民依然激昂地配合着移民城市化运动。当房价高到平民望而兴叹的时候,仍然有人鼓吹,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因为要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房价铁定要涨到2030年(此后因为人口减少才会下跌)。但不要忘记,在农村许多没落的小城镇存在着大把旧建筑之占地可改造,农村占那大面积的宅基地亦可改造,农村若干亿亩四荒地可利用来作为建设用地,下一步只要中央一个口号:推进农村就地城市化! 在农村就地城市化这一过程中,农民可以从中获得较大收益,中国的最大群体购买力上来了,何愁内需不能拉动新的经济增长呢!再配合当前中央提的工资水平翻倍再翻倍,以自给自足型为主的新的消费经济模式自然可以顺利走上正途。而同时若能注意广泛培植第三产业的发展,打好下一经济增长模式的基础,因为第三产业具有永远的重复需求特性,则以第三产业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模式将在中国成为永远的增长发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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