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冠位制 |
释义 | 又称“冠位十二阶”,官位制度,据说由圣德太子制定于603(推古11)年。该制度按“德。仁。礼。信。义。智”并以大,小将官阶分为12个等级,而以冠的颜色(如紫。青。赤。黄。白,黑)为标志。该制度打破了此前按姓氏血统授予(继承)官位的制度,根据个人功绩和能力授予官阶,这样既开辟了录用人才之道,又使官吏等级分明,便于政令的施行。后经数次修改,发展成为律令官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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