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印发《南通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释义 | 概述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协会)、南通公证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动员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系统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将《南通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详细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发〔2010〕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项目带动、试点先行,强基固本、依法管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创新,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全国社会管理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切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智慧阶梯、亲民阶梯、能动阶梯、和谐阶梯、阳光阶梯、效能阶梯“六大阶梯”和法制宣教、法律服务、社矫安帮、大调解深化、法律援助、基层基础、信息网络、素质提升“八大”工程,努力为构建长安南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基本原则 ——党组领导、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市局机关各部门职责权限,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定岗定职定责,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负责、全面推进。 ——项目运作、重在建设。把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项目管理,列出序时进度表,挂图作战。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办法推进试点工作。 ——依靠民智、共建共享。尊重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享社会和谐贯穿于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全过程,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完善制度、依法管理。不断完善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确保社会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依靠法治来规范公共权力的实施,提高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管理的能力。 ——统筹推进、强化自身。把重点放在基层司法所、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工服务中心和心理矫治中心建设上,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管理网络,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主要举措 围绕总体目标,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着眼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创新实施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八大”工程。 (一)创新实施法制宣教工程。以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为契机,创新载体,优化形式,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学法工作。举办全民法律知识大赛,掀起新一轮学法高潮。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加强法治文化场馆建设,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和法治文化建设论坛,成立法治影视创作室,创作法治动漫作品,力争做到一县一特、一区一品,满足不同层次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书画展、征集法制文化标语等系列活动,形成崇尚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氛围。 (二)创新实施法律服务工程。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和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以及长三角一体化、沿海大开发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基本现代化建设。深化百名律师进百企,千名法律工作者进千村“双百双千”活动,实施法企联姻法律服务升级、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拓展、“三农”法律服务提速“三大”行动。将法律服务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公证服务工作站,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预防和减少纠纷。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信访代理制度,帮助群众有序、合法的解决信访问题,使民愿得到有效疏导。建立公益律师队伍,专业代理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案件,服务弱势群体。规范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确保司法鉴定采信率达99%以上。构建国家司法考试“一站式”服务模式,精心组织司法考试。 (三)创新实施社矫安帮工程。深入推进以“深化‘五扶一促’(扶心、扶学、扶技、扶业、扶困,促进思想和行为的转变)分类帮扶、建立三级(省、市、县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落实专业队伍和保障经费”为主要内容的“532”帮扶工程。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融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心理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七位一体”的县级社区矫正服务指导中心。加强乡镇“两大”中心建设,社工中心规范化达标率达50%以上,心理矫治中心建成率达70%以上。探索推行“难忘教育”矫正模式,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效果上取得突破,形成特色,促进矫正对象能动改造。创建特殊人群帮教研究机制,成立“张謇特殊人群帮教思想研究会”,举办“张謇开创特殊人群事业与安置帮教工作”论坛,提高帮教效果。 (四)创新实施大调解深化工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矛盾纠纷“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专业调处机制,推行“律调对接、援调对接”机制,实施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与县乡两级调处中心有效对接。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培训管理、淘汰制度,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加强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调处中心硬件设施建设达标。全市民生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五)创新实施法律援助工程。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将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规范使用法律援助基金,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基金项目的方式,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给予资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确保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件以上,解答法律咨询50000人次以上。 (六)创新实施基层基础工程。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司法所评选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在村(社区)试点建立融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矫安置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法治驿站(司法行政工作站)。打造群众工作品牌,创新建立联系群众、预知预警、民愿疏导、社会维权“四大”机制,真正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85%、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95%以上。 (七)创新实施信息网络工程。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行政数字指挥中心,实现楼内网络智能化管理。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建设综合信息资源库。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司法行政专网和市、县两级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构建评估培训、安全保障、考核奖惩体系,真正实现信息网上流、案件网上办、绩效网上考的目标。 (八)创新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八个带头”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能力。深入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和“诚信公务员标兵”活动,打造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启动定员定岗定责工作,深化干部轮岗交流,优化人员组合。组织新一轮“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活动,提升队伍业务素质。深化监督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创新奖”和“啄木鸟奖”评选活动,激发队伍创新热情,鼓励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理念,强化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要牢固树立开展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就是更好地履行本职职能、不断加快事业跨越发展的理念,切实将创新工作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及科学发展水平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注重科学统筹,潜心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对司法行政部门社会管理创新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加强整体性、前瞻性、长远性谋划,始终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配强、政策上倾斜,推动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把手”作为总负责人要经常听取汇报,了解进度,分析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二)立项推进,注重实效。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处室要按照《南通市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项目书》,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同时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在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的基础上,抓住难点、热点问题,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征的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要根据项目内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做到责任明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期、按标准完成目标任务。通过各单项各环节的创新,由点到面,由分到合,达到规模效应,实现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化、整体化,力争做到一县一特,一区一品。 (三)强化保障,严格奖惩。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机构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对创新试点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创新试点项目,要做到全力支持,全额保障。建立健全综合试点工作的定期会商、联席会议、协作配合、考核奖惩等机制,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形成综合试点整体合力。市局将拿出10万元资金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专项基金,用于奖励重点创新项目。强化综合试点指导督查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定期进行督导。市局将利用《南通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开展综合试点的情况,并将其纳入对各县(市、区)局年度考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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