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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关于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
释义

 一、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人类即将跨入21世纪,信息社会已经来临,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预示着人类经济社会生活将发生新的巨大变化,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和应用能力将作为人们最基本的能力和文化水平的标志。以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已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工作与学习方式。当今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信息技术,我国如不在信息技术教育方面加快发展,就会拉大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

在全国中小学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促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教学的改革,是贯彻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是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面向21世纪国际竞争,提高综合国力和全民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的需要。早在1984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做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在高中阶段的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小学普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使教育科研网络进入全部高等学校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进入中小学。”因此,教育部决定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是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措施。这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对于推动教育消费,促进教育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作贡献,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若干重要问题

1.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信息技术课程是中小学一门知识性与技能性相结合的基础工具课程,应作为必修课单独开设。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文化素养,为他们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2.课程目标

信息技术课程设置应考虑学生心智发展水平和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经验和情感需求。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学和学习内容安排应有各自明确的目标,并要体现出各阶段的侧重点。各阶段都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的能力和探索、创新精神。

各学段的教学目标是:

小学阶段(1)了解信息技术的应用环境和信息的一些表现形式。(2)建立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3)初步学会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图形的技能。(4)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

初中阶段(1)增强学生的信息意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2)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和学会文字、图形的处理技能,初步掌握信息获取、处理的基本方法。(3)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

高中阶段(1)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进一步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2)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和了解网络的基本知识,学会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应用的基本方法,初步学会数据处理的基本方法。(3)了解程序设计的基本思想,培养逻辑思维能力。(4)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依法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3.教学内容和课时安排

教学内容:当前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宜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其教学内容见附件。附件中所列教学内容分为基本模块和拓展模块,各地区可根据课程目标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以上两类模块中选取适当的内容以完成课程目标。

教学内容的选取应考虑信息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既要符合中、小学教育规律,又要体现时代特征。

课时安排:小学、初中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为70-148学时。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4.教材编写原则

(1)实行“多纲多本”,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各省级教育部门可以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使用的教学大纲,指导编写或选用教材。

(2)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应以培养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主线。教材内容以基本知识、基本操作和应用为主。

(3)教材体系应以“模块化”结构组织教学内容以适应技术的发展。

(4)教材内容安排应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注意采用学生所乐意接受的方式,使学生不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5)知识及技能的传授应以完成典型“任务”为主,注重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教材内容应从完成提出的某一 “任务”着手,通过讲解或操作实践使学生完成“任务”,从而达到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5.教学评价

本着对发展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有利的原则,评价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采用考试、考查和评估学生作品的方法。

不论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评价都应鼓励学生创新,使检查学生学习质量的手段和方法象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一样充满活力。

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在中学列入毕业考试科目。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

 三、组织与实施

(1)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计划地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国普通高级中学最迟于2001学年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城市初级中学最迟于2001学年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最迟于2003学年开始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其他地区的初级中学最迟于2005学年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

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学最迟于2005年学年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其他地区的小学最迟于2010学年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各地各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争取尽快实施上述规划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前实现以上规划目标。

(3)在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并保证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专项经费来源可明确规定为:财政拨款、部分教育设备费、部分城乡教育附加费、部分勤工俭学收入。还可采用多种方式筹集经费(如贷款),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4)要做好信息技术课程教师的培训工作, 使教师能够适应新的课程教学的要求。各地要根据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要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的三级培训体系,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培训。

附件:教学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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