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2011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 |
释义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白内障信息系统”)自2009年7月1日启用以来,为卫生行政部门全面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和防盲治盲工作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5316所设置眼科的医疗机构在“白内障信息系统”注册,累计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249.7万例。其中,2011年报送白内障复明手术91.4万例,全国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为684。报送手术例数最多的3个省是山东省、广东省和河南省,CSR最高的3个省(市)是上海市、云南省和山东省。各省CSR排名和具体报送例数见附件1。 “白内障信息系统”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掌握辖区内白内障复明手术情况、提高我国CSR的有效手段。按要求上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是每一个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级各类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94号)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未按要求报送的医疗机构要于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信息补报工作。 二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院信息报送的督促管理,并对省内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CSR排名靠后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未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予以批评。 三是我部将把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送情况作为评价医疗机构眼科建设和防盲工作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报送的医疗机构,取消其参加与眼科能力建设、防盲治盲等工作相关的评优评先资格。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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