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嘎的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嘎的村隶属于桂花乡马茨行政村,属于高寒贫困山区。位于桂花乡南边,距离马茨村委会7公里,距离桂花乡27公里,国土面积1.55平方公里,海拔2270米,年平均气温12℃,年降水量950毫米,适宜种植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79亩,其中人均耕地1.27亩;有林地1661亩。全村辖0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9户,有乡村人口62人,其中农业人口62人,劳动力49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3人。200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8.8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37元。该村属于高寒贫困山区村,农民收入主要以核桃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79亩(其中:田4亩,地75亩),人均耕地1.27亩,主要种植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1661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6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5.81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12亩;荒山荒地334亩,其它面积244.7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8年底,已实现通电、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有有19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100%)。有19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8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94.74%);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9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9户(分别占总数的100%和100%)。 该村到乡道路为不通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6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27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0辆,拖拉机1辆,摩托车1辆。 全村未有建沼气池农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户;未有建小水窖。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34亩,有效灌溉率为74.3%,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34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55亩。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2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7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8.8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5.3万元,占总收入的18.40%;畜牧业收入4.90万元,占总收入的17.01%(其中,年内出栏猪38头,牛6头,羊72头);林业收入11.00万元,占总收入的38.19%;第二、三产业收入6.80万元,占总收入的23.61%。农民人均纯收入1637元,农民收入以核桃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9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人(占劳动力的11.36%),在省内务工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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