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腹谤 |
释义 | 腹谤(fù bàng): 《资治通鉴》第二十卷(回目录)记录: “汉纪十二世宗孝武天子中之下元狩六年(甲子,公元前117年)。是岁,大农令颜异诛。(这一年,大农令颜异被处逝世。)初,异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贵爵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以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当。”皇帝不说。张汤又与异有,及人有告异以他事,下张汤治异。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媚取容矣。(当初,颜异因廉明正派逐渐升到九卿高位。汉武帝和张汤商讨要制作“白鹿皮币”时,曾讯问颜导的看法,颜异说:“当初藩王跟列侯朝贺时的礼物,�都是玄色璧玉,价值才数千钱,而用作衬垫的皮币反而价值四十万,本末不相称。”汉武帝听了很不愉快。张汤又与颜异不和,这时有人举报颜异在一件别的事上冲撞法令,汉武帝命张汤给颜异定罪。颜异的一位客人谈论诏令初下时有不适当的处所,颜异听到后没有应声,微微撇了一下嘴唇。张汤奏称:“颜异身为九卿,见到诏令有不当之处,不提示皇上,却在心里加以诽谤,应正法刑。”从此当前,有了“腹诽”的案例,而公卿大臣们大多以奉承谄谀的措施来顾全本人的身家生命。) 腹谤即是表面上找不到对方的任何不利自己的言辞和行为,但是为了找到打击对方的理由而说对方在心里诽谤自己,这真可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读作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 。常用作宾语、分句,意思是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随心所欲地诬陷人。可参见《左传·僖公十年》:“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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