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州市地震局服务承诺制度 |
释义 | 一、 是指我局在行使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及其他工作时,对社会 提供热情、方便服务许诺。 二、服务承诺的内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地震部门管理的有关事项。 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事项的程序、条件和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免费向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提高工作透明度。 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对来局办理申请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必须一次性告知。 待人接物要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禁用服务忌语。对群众的疑难要耐心解答。 正常上班时间,随时服务,能办的马上就办。重要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三、违诺处理 在工作中,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效能告诫。 对申请报件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反馈。 四、投诉办法 群众来局办事认为“行政不当、服务不周”,即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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