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汝骥 |
释义 | 冯汝骥(?-1928),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民国时泰安县大贪官。 1912年,冯当骥任民国泰安县县长,任上冯当骥投靠权贵,任人唯亲,纵吏贪赃枉法,横行霸道,鱼肉百姓。重用恶吏三班警目王洪久、库吏经承李传喜,分揽政、财大权,藉“税契”、“行户换贴”之机,巧立名目,肆无忌惮地搜刮民财,对民众极尽残酷剥夺。 1914年4月, 泰安县遭受严重雹灾,冯汝骥把上面拨的赈灾款,扣住不发,中饱私囊。民众因饥饿所迫请求赈灾,但凡请领者,即逮捕关押,或将土地罚没充公。 冯汝骥处理民事断案时,惟罚与打。对原被告所述案情充耳不闻,不分是非曲直,只视双方财产所值,以定对其罚款数额,不服者就打,必令如数交纳罚款方罢,致使原被告两败俱伤,落得倾家荡产。冯处事刁钻,为销毁罪证,焚毁了罚款案卷。 冯汝骥任期内,常借巡视之名,遍寻泰山各寺庙花木,遇有奇佳者,掠为已有。时岱庙设有花局,以松柏盆景为贵,有值数百金者。冯常游岱庙,每见花木佳品,问价后,即令随从搬走,尚遇管理人索金,冯便大怒,遂逮捕并处以罚款。他强取的各种花木,除用贿赂上级官员外,大部分窃为已有或差人倒卖。除此,他还利用权势任意盗伐泰山古树,打造家俱出卖。 时有民谣: 冯汝骥,坐泰安,土地加税房扣捐。腊月里,冰雪天,地保衙役都摧钱。交钱日期不准变,到期不交把眼剜。肚里无食身发抖,城里乡里哭连天。 1915年,山东省参议员葛云庵(肥城人),得知冯汝骥贪赃枉法、肆意搜刮民财,被民众称作“刮皮县长”的劣行后,义愤填膺,专程返乡查访,查实其恶行劣迹与民众所言有过之而无不及, 遂联合各乡绅赴省告状。 因冯买通省衙官吏为其开脱,消遥法外,案情不了了之。葛见其情愈加愤慨,只身赴京上告,肃政史王铁珊接到控告冯汝骥状纸后,当即公断,给予冯汝骥撤职为民的惩处。 著名爱国将领冯玉祥所撰《铁珊轶事》第四卷《弹劾冯汝骥》一文中载:“民国二三年间,山东泰安县知事冯汝骥,贪鄙无耻,人民苦之。铁珊为肃政史,即得共状,严劾之。冯遂以褫职。” 解职后,冯汝骥蛰居天津租界,不久,他搜刮积藏的人民血汗钱已经花光,流落街头,狼狈不堪,见到山东人就惊恐地躲开。1928年病死,尸骨无人收敛。 冯汝骥在泰安的劣行,臭名昭著。解职仍难平泰安人民对他的怨愤。1917年初,王衡斋倡议“人出钱一文”为冯铸造贪官丑像。此倡议顺乎民心,妇孺乞丐皆争相出资, 士绅名流亦鼎力相助,并选请祖传名铸工许凤德设计铸造。6月,铁像铸成。像高一米二左右,秃头,苦丧脸,头顶元宝,双膝跪地,双手齐肩,掌心向上,各托一元宝,浑身上下均铸有银元图形。铁像初置双龙池南侧即通天街北口正中,面南而跪。消息传开,轰动城乡,搬亲请友,争相看奇。广大人民看到贪官如此下场,无不拍手称快。 不久,新任县令曹光楷(河南人,冯的老乡)看到冯的跪像,勃然大怒,意欲销毁,又碍于民意强烈,令人把铁像抬到下关帝庙,扔在庙殿后边夹道里,后又埋在地下。 1923年,铁像被人找到立于原处,不久匿失,1928年找回重立原处。 1931年秋,泰安建成包公祠(在旧城西门外道北),经公议,将冯跪像放置至包公祠门外,一清一廉,泾渭分明。人们憎恨贪官,对着冯的丑像,唾弃咒骂。 1947年春,解放泰城时包公祠被炸毁,冯铁像倒卧瓦砾堆中。1948年秋,铁像被人砸成碎铁,卖给了许家铸铁厂,铸成铁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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