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健、杨学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护皂角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赤水市区东门老院子右侧的皂角树树龄200年左右。该树于2000年6月列为我市古大珍稀保护树种,并进行挂牌保护,编号:0851,属国家所有。此皂角树保护台长20.0米,宽16米,共分为三层,据调查,此保护台由市建设局招标,市文化建司承建,现建设局因多方面原因仍至今未将其使用权交给我局。此处皂角树生长土壤直径5.0米左右,高度6.0米左右,四周封闭上面用地砖铺装,火炉距树干约12.5米。
为进一步保护古木名树,我们将积极与建设部门联系:
1、拆除底楼、二楼房屋,恢复树木所需的土壤生长环境。
2、面层铺装的地砖全部拆除,改铺为草坪砖。
3、取缔天燃气炉灶,改为清洁能源。
4、进一步加强对皂角树的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和对其树枝修剪,充分让其吸收水分、养分,保证它的正常生长,
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不可再生的资源。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