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董锡蕃 |
释义 | 董锡蕃(1858年-1928年),字画卿,号椒生,清末民初教育家,邹县城里北关人。 董锡蕃出身于诗书门第,读书认真。同治十三年(1874年),年仅16岁就考中库生。光绪十一年(1885年)举拔贡。光绪十九年(1893年)癸巳科乡试中举人。他中举后一直没出仕,目睹当时科举制度的弊端,接受了改革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堂的主张,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着手筹建邹县高等小学堂,此为邹县设学堂之始。在筹建学堂中他竭力经营,并被委任学堂监督兼堂长。为了适应发展学堂的需要,他第二年又筹办了邹县师范传习所,附设在高等小学堂内.清末政治腐败,财政困难,教育经费特别短缺,他以每年200两白银的高薪聘请知名教师,自己却不领堂长的薪 傣。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八月,废除了科举取士的制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邹县设劝学所领导劝办新学堂。劝学所设视学兼总董I人。总董官阶为正七品虚衔。董锡蕃被任命为邹县劝学所视学兼总董。任职后2年内,全县城乡官立高、初等小学堂发展到71处,城内还设立了农业初等学堂和半日学堂各1处。并把部分农村私塾改造成为私立学堂。当时,因科举制度的影响很深,不少群众仍认为读四书五经 是根本,不愿意读“洋书”。劝学堂要做大量的宣传工作。而县创办官立学堂一缺经费,二缺师资,困难很多,但他设法克服困难,为以后开办学堂奠定了基础。宣统二年(1910年),劝学所总董改称劝学员长,他继任劝学员长,年底去 职。 中华民国成立后,董任邹县公署地方财政管理员,年薪大洋300元。他把从民国七年(1918年)至卜三年(1924年)7年的年薪2100元,全部捐作教育经费。因此,县教育局局长张成汉为董锡蕃请求褒奖,县知事尹柞章转报省教育厅,称董锡蕃“洁己奉公,询属不可多得”,“若不公请褒奖,无以酬劳绩而昭微功”。教育厅将原呈文和表册报山东省长公署,省长公署报请教育部,教育部奖给董锡蕃金质三等褒章 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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